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6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恒信移动”)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对外担保余额0元,合计担保余
额0元。
三、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独立董事:汪军民、刘登清、杨文川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