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编号:临2016-019号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7 月 24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蓝星化工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0 号),核准本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 2,107,341,86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3,932,85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相关批复及《蓝星
新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修订稿)》,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00 元,其中不超过人民
币 350,000,000 元用于向蓝星集团支付股权转让对价,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
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015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普通股 51,851,85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99,999,988.50 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2,999,988.5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全部到位,并经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 2096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4,312,638.09 元(其
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1,313,109.59 元,及扣除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46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1050186360000000009。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 年 5 月 18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一般户,账号为
11001018500053004086。同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销户。2016 年 5 月 27 日,
销户手续完成。
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中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实 际 投 入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币
694,312,638.09 元,其中 350,000,000 元用于向蓝星集团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剩余
资金用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7 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2,999,988.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312,638.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4,312,638.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 募集资 调整后投 截至期 本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 项目可行
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项 金承诺 资总额 末承诺 度投 累计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资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部 投资总 (1) 投入金 入金 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3) (4)=(2)/(1) 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额 额(1) 额 =(2)-(1) 期 效益 化
(如有)
承诺投资项目 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已用于向蓝星集团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剩余人民币 344,312,638.09 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