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
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宏智”)、
无锡中科新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瑞”)、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润信息”)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32,000 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综合授信,其中,北京宏智预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中科新瑞预计申请授信 7,000 万元,澳润信息预计申请授信 20,000 万元(以
下简称“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16 年 4 月 25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与银
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项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中科新瑞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
信 2,000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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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中
科新瑞提供担保。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事项 1 起,累计担
保金额 2,000 万元,实际发生额为 1,000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
保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认真核查,2016 年
半年度,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发生出差备用金往来、公司支付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外,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相关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
核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朱 谦
俞丽辉
周新宏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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