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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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2)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下午 15:00

至 2016年7月2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

栋3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兴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5人,代表

股份154,587,1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5681%。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54,406,107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71.484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

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

18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5人,

代表股份237,1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56,107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26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

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

股份18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8%。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

人、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普通

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廖伟华、郑伟芳为监事,其任职在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审议议案一:

占出席会议

可参与表决的股份数 同意票数 结果

《关于补选监事 相应股份

(票)

的议案》 类别的比例

审议议案 1-1:

股数 154,587,107 154,559,408 99.9821%

关于补选廖伟华

中小股东 当选

为监事的议案 237,107 209,408 88.3179%

股数

审议议案 1-2:

股数 154,587,107 154,559,409 99.9821%

关于补选郑伟芳

中小股东 当选

为监事的议案 237,107 209,409 88.3184%

股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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