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报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16
年半年报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
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半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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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
(二)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四、《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的数字电视智能操作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及利息转回超募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从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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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项目结项。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赵子忠、刘鹏、朱鸣学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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