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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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作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确认

意见:

公司本次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

真实、完整,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

核以及出具的最终报告等没有异议。

监事:

李林杰 栾承岚 杨星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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