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16-05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16-05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第 10.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投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第 10.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
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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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现公
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拟提名李轩先生为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
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李轩先生的
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
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李轩先生具备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李轩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向下设组织/事业单元和下属公司进行技术、管理培训,
为规范业务运营,现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技术培训”与“管理咨询”
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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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款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
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制造及购销;计算机数据处理;机械电器设备、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的制
造、设计、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办
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
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
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制造及购销;计算机数据处理;机械电器设备、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的制
造、设计、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
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管理咨
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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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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