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实施方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为履行承诺,依据都江堰拉法基水泥
有限公司2014年和2015年的盈利情况和《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约定的补偿方式,制定了相关盈利补偿方案,该方案遵循了《盈利
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补偿数量准确,补偿方案合理,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盛毅、冯渊、黄兴旺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