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6-056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其中牟文女士、唐
英凯先生、张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先生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编制了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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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及关联交易》、《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半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出具了持续风险评
估报告。
评估结论为:本公司审阅了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半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对有关指标与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约定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截至 2016 年上半年度期末,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与
报告期初相比增幅较大,但额度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公司将按照
有关规定切实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周转资金需要,经与部分银行协商达成一致意向,同意公司向中国进
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
大华银行成都分行、广发银行南昌分行、华侨银行成都分行和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20 亿元,具体如下:
1、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
贷款、开立保函、贸易融资等,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
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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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
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
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3、向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原有 1.5 亿的
授信基础上,本次调增 1.5 亿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
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4、向大华银行成都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原有 2 亿的授信基础
上,本次调增 1 亿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
贸易融资等,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
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5、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具体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6、向华侨银行成都分行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远
期结售汇、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
金额、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7、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 3 亿元融资(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期限不超过四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具体金额、期
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本次授
信业务事宜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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