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所提供及我们所能取得的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
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 现就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 任起峰 王欣新 宋 常
2016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