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海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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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大东海 A、大东海 B

股 票 代 码 :000613、200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8 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第

16 层 01 单元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8 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第

16 层 01 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07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

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与海

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6

附表............................................................................................ ................ ............7

2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大东海公司、本公司 指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报告书 指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07月27日

签署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8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第16层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罗伟广

注册资本 12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665035769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策划及咨询,商业

信息、商务及财务管理的咨询(以上不含专项审批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自2007年08月14日起至长期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8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第16层01

3

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3

联系电话 020-38780812,020-387809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 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罗伟广 1152 90%

2 马燊涛 128 10%

合计:128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长期居留权

罗伟广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广州 无

范波 男 董事 中国 广州 无

钱文彦 女 董事 中国 广州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有:科斯伍德(股票代码:300192)5.48%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资金需求而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不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

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海南大东海旅

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减持海南大东海旅

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截至2016年7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产品阳光举牌3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0899095076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大东海125,300股,占大东海现在总股本的

0.0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卖出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大

东海A 18,293,924股,占大东海公司总股本的5.02%;权益变动后持有大东海A

18,168,624股,占大东海公司总股本的4.99% 。

三、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大东海

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书面通知;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

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伟广

签署日期:2016年07月27日

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三亚市大东海

股票简称 东海 A、东海 B 股票代码 000613、2006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广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

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持股数量:18,293,924股

份比例 持股比例:5.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8,168,624股

持股比例: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合理, 是□ 否□ 不适用√

程序合法,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不需取得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

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伟广

签署日期:201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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