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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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苏州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买方”)签订了苏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

工程风机采购项目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30,027,569 元人民币。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合同的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买卖双方公章后和买

方收到卖方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后正式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为: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满并颁发最终验收证书,结清合同价款后

失效。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

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 2002 年 5 月成立的苏州轨道交通有限

公司,是市直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于 2013 年完成合并,形成了轨道交通规划、

建设、运营、资源开发及物业管理“五位一体”格局。现下设 7 个处室,7 家分

(子)公司、中心,5 家对外投资公司,共有职工 3000 多人。

苏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以下简称“3 号线”)是线网中东西向的骨干路线,

主要连接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和工业园区等组团。3 号线不仅衔接了沪宁城

际铁路新区站、园区站、汽车西站等重要对外交通枢纽,也串连了新区中心城区、

沧浪新城商业中心、吴中城市副中心、苏州湖西组团。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2014 年 4 月,公司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苏州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及支线工程风阀、消声器项目合同》,合同总价为 36,195,478 元人民币。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

强的履约能力。

4、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价:

公司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工程风

机采购项目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30,027,569 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

竣工结算是指项目预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以合同为基础,结合工程实施中

发生的合同变更情况,确定项目的结算价格。

买卖双方的竣工结算完成后,苏州市政府工程结算审查的职能部门将对本项

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查。如竣工结算结果与苏州市政府工程结算审查的职能部门

的最终审查结果不一致,应以苏州市政府工程结算审查的职能部门的最终审查结

果为准。

3、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买卖双方公章后和买

方收到卖方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后正式生效。

四、该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总计为 30,027,569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的 8.95%,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 2017-2018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备查文件

《苏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工程风机采购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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