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6-03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
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其中:委托出席 1
人,董事郑建新因参加其他会议委托董事林德金出席;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 2 人,董事肖家祥因工作繁忙且在外省及独立董事黄光阳因参加
省委有关会议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亲自出席 6 名。公司部分
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德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德建福借款到期续借并新增借款的议案》
本公司拥有权益 71.58%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宁德建福建材
有限公司(宁德建福)因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需要,前期向本公司借
款中有三笔共计金额 1.07 亿元已到期。为保证该公司后续生产经营
及资金正常运转,同意向宁德建福提供借款 1.22 亿元,其中 1.07 亿
元为前期借款到期续借部分,1,500 万元本次新增借款,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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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6%,利息按月支付。借款期间若遇福建水泥因人行调整贷款
基准利率而调整借款利率,则按福建水泥调整后的借款利率执行。
本次借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担保:
1、借款中的 5,000 万元,由少数股东(两个自然人)按持股比
例以其持有的宁德建福 28.42%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借款中的 7,200 万元,由福建省昌化贸易有限公司按少数股
东(两个自然人)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董事肖家祥
投弃权票,理由(电话告知):少数股东对本次借款相应份额的担保
存在瑕疵,股权质押担保额度不足,第三方担保其资质不能准确判断。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处置福州、厦门部分房产的议案》
为盘活部分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外处置位于福州
市及厦门市的部分房产,包括厦门三江大厦(第十五层,面积 883.79
平方米)、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 378 号福州特艺城 2 个店面(面积
共 64.65 平方米)、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保定新村 1#206 及 506 单元
(面积共 207.31 平方米)、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三八路华庆花园共
9 套商品房住宅(面积共 461.55 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13 日,上述房产账面原值合计 7,152,572.1 元,净值合计
4,884,145.31 元,初步评估净值合计 31,135,549.00 元。
授权公司总经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在省产权交易中心
公开挂牌转让。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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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 3 亿元(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林德金、何友栋、王振涛、郑建新回避表决。非
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 3 亿元(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股东的
推荐,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
董事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德金、何友栋、陈兆斌、王振涛、郑
建新、肖家祥
2、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光阳、林萍、刘伟英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候选人中,林萍、刘伟英为新增董事候选人,其他七位候选
人均为公司现任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及省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报酬标准的基础上,建议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报酬为每人每
年 4 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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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及会议相关安排。
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附: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林德金先生:1962 年生,在职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福建省
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材”)董事、党委书
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福建水泥董事长。历任福建建
材工业学校实验员、教员等,福建建材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等,福建水泥炼石水泥厂党委副书记,福建省建材科研所总支副书记、
副所长,福建建材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调研员,福建建材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福建水泥第六届董事,福建水泥党委副书记、
监事会主席。
何友栋先生:1963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福
建水泥董事、总经理,福建建材副董事长。历任福建省顺昌水泥厂矿
山分厂副厂长、总厂团委书记、政治部主任、副厂长,福建水泥炼石
水泥厂副厂长,福建水泥副总经理兼炼石厂厂长、副总经理兼发展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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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部部长,福建水泥董事、总经理,华润水泥储备关键岗、福建大区
副总经理、福建大区负责人,华润水泥副总裁兼福建大区总经理,福
建建材总经理。
陈兆斌先生:1962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福建水
泥董事、总会计师。历任安徽省宁国水泥厂财务处会计、处长助理、
副处长、处长,安徽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华润水泥(平
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润水泥福建大区财务副总监,华润水泥(永
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福建建材财务总监。
王振涛先生:1962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建
材董事、副总经理,福建水泥董事。历任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 125
工程筹建处干部、非金属矿处干部、矿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企管咨
询部主任科员,福建建材发展改革部主任科员、副经理、投资与管理
部副经理、经理,福能集团建材产业部副经理。
郑建新先生:1966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福
能集团资本运营部经理,福建水泥董事,兼职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
心(福建)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历任福建省
建材工业学校教师,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基建处科员,投资发展部
科员、副主任科员,福建建材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资产财务部副经
理,福能集团改革与综合产业部副经理、经理,福建水泥监事。
肖家祥先生:1963 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
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裁,福建水泥
董事。曾任贵州水城水泥厂工程师、车间主任,湖北华新水泥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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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石灰石矿矿长,华新水泥(集团)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党委常委,湖北大冶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湖北大冶市委书
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天瑞集团公司总裁、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黄光阳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5 年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
学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
会计师。现任福建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审计学专业负
责人,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五届委员,
福建省机械工业会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福
建省总会计师协会成员,福建省会计学会中青年研究会成员,福建省
机械工业联合会会计专家组成员,福建省经信委财经专家,福州市经
信委财经专家,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委会成员。
林萍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1971 年生,教授。毕业于华东理
工大学硅酸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获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
企业管理博士学位。现任闽江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全球中小
企业创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科技部国家专家库专家。曾任闽江学院副
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擅长企业管理的咨询,主持十几
项省厅级课题,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二十几篇。
刘伟英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1977 年生,律师。毕业于中
南政法学院行政法,本科学历,获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现任福
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并为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
会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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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协会省直分会女工委委员,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库专家,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家,福建省消委会金
融专业委员会专家,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兼职教授。具备其从业领域
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参与编著已出版的法务书籍六
部,并发表过多篇论文。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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