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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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16-016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17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购买经营性用地事项进行授权的议

案;

综合考虑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参考房地产行业上

市公司的授权标准,为保持现有房地产业务和人员稳定,稳步推进公

司战略转型工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土地市场实

际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公司)购买土地事项交易额不超过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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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50%的项目行使决策权和审批权,授权有效期为

三年。

近年来,公司所在南京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较好,土地拍卖

市场成交价格及金额都有显著提升,而公司(含控股公司)持有待开

发商品住宅土地面积不足 5 万平方米,土地储备面积偏少,不利于保

持公司房地产业务和人员的稳定,也不利于未来几年房地产业务支撑

公司转型升级工作。

此次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购买土地事项进行三年期授权,是参考

了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授权标准,有利于公司把握区域房地产市场

阶段性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含控股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

事项的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未来几年房地产业务支撑公司转型升级的

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关于对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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