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商股份:委托理财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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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0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建设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 6.49

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建设银行北京金源支行签订协议,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名称 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

北京分行乾元 2016

产品 “蕴通财富日 蕴通财富日增 蕴通财富日增

年 154 期保本型法人

名称 增利”S 款 利 90 天 利 88 天

理财产品

产品 开放式保本浮动

保证收益型 保证收益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类型 收益型

购买理财

5,000 万元 6,000 万元 16,000 万元 16,000 万元

产品金额

产品风险 无风险或极低

极低风险产品 极低风险产品 极低风险产品

评级 风险产品

收益 2016 年 7 月 11 2016 年 7 月 13 2016 年 7 月 25

2016 年 7 月 11 日

起算日 日 日 日

1

产品 2016 年 10 月 11 2016 年 10 月 11 2016 年 10 月 21

2016 年 12 月 21 日

到期日 日 日 日

投资

90 天 90 天 88 天 163 天

期限

预期年化

2.95% 3.00% 3.00% 3.20%

收益率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总经理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对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 的银行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该项

授权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三)到期已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预期年化 收回本金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获得收益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率 金额

交通银行北京西 蕴通财富日增 16,000 万 2016 年 4 2016 年 7 16,000 万

3.20% 1,276,493.15 元

单支行 利 91 天 元 月5日 月5日 元

招商银行点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 公司理财之岁 2016 年 5 2016 年 7

500 万元 1.80% 500 万元 11,890.00 元

限公司 月流金“黄金 月 20 日 月8日

周”理财计划

中国银行北京燕 人民币按期开 2016 年 6 2016 年 7

500 万元 2.50% 500 万元 10,273.97 元

莎中心 放 T+0 月 15 日 月 15 日

交通银行北京西 蕴通财富日增 16,000 万 2016 年 4 2016 年 7 16,000 万

3.20% 1,371,178.08 元

单支行 利 92 天 元 月 18 日 月 19 日 元

交通银行北京西 蕴通财富日增 5,000 万 2016 年 4 2016 年 7 5,000 万

3.20% 428,493.15 元

单支行 利 92 天 元 月 25 日 月 26 日 元

交通银行北京西 蕴通财富日增 3,800 万 2016 年 4 2016 年 7 3,800 万

3.20% 325,654.79 元

单支行 利 92 天 元 月 25 日 月 26 日 元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

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

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2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

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以防控风险。在委托理财期

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

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均无负面影响,并认为该交易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6.49 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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