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6-06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7 月 26 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
泽金正大”)、COMPO GmbH、Ekompany International B.V.(以下简称“Ekompany”)
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 4000 万人民币和 7100 万欧元的担保。具体
明细如下:
序 被担保控股子
申请融资银行名称 最高担保额度
号 公司名称
1 菏泽金正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 4000 万人民币
2 COMPO GmbH 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6000 万欧元
3 Ekompany 荷兰合作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0 万欧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菏泽金正大
1、公司名称: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
3、法定代表人:高义武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复合肥、生物有机肥、控释肥的生产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菏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5 年度,菏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 442,402.87 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
45,051.18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04,125.18 万元人民
币,净资产 246,622.32 万元人民币,负债 57,502.86 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
18.91%。(上述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 年 1-6 月份,菏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 260,911.2 万元人民币,实现
净利润 33,802.52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340,983.43 万
元人民币,净资产 280,789.05 万元人民币,负债 60,194.38 万元人民币,资产
负债率 17.65%。(未经审计)
(二)COMPO GmbH
1、公司名称:COMPO GmbH
2、注册地址:Gildenstrae 38, 48157 Münster,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Stephan Engster 和 Michael Rapp
4、注册资本:25,000 欧元
5、经营范围:从事于矿物质产品、化学品、农业园艺用品、植物保护用品
领域,特别是化肥、园艺用品、农药、花洗用品、种子等的生产、 销售和贸易。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
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1.11%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Kingenta Investco GmbH 100%的股权,Kingenta
Investco GmbH 持有 COMPO GmbH 100%的股权,COMPO GmbH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COMPO GmbH 实现营业收入 19,694.50 万欧元,
经营性净亏损 673.12 万欧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5,912.61 万欧
元,净资产 2,050.43 万欧元,负债 13,862.18 万欧元,资产负债率 87.11%。
(三)Ekompany
1、公司名称:Ekompany International B.V.
2、注册地址:Verloren van Themaatweg 2A,6121RG Born
3、法定代表人: 翟际栋
4、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26 日
5、注册资本:100 欧元
6、经营范围:肥料及基本化学用品的生产与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正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 Ekompany 100%的股权。
2016 年 1-6 月份,Ekompany 营业收入 9.91 万欧元,实现净利润-53.66 万
欧元,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755.57 万欧元,净资产 556.35 万欧元,
负债 199.22 万欧元,资产负债率 26.37%。(未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4000 万人民币和 7100 万欧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 405,000 万元人民币和
25,000 万欧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70,075.52 万元人民币。 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5 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
算)和 8.7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
保额度为 405,000 万元人民币和 25,000 万欧元, 实际担保余额为 70,075.52
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5 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5.9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 8.7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
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09,000 万元
人民币和 32,100 万欧元,占 2015 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1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欧元汇率按董事会通知前一日央行公布的中间汇
率计算,以下同)和 80.5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的总额度为 409,000 万元人民币和 32,100 万欧元, 占 2015 年期末经审
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1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 80.57%(按
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
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以及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的顺利开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
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
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
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
好,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为加快上述业务的进度,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万连步先生签署
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