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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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收购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瑞派宠物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 我们审核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了解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条款,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条

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张俊民、崔治中、马闯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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