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16年7月)

来源:深交所 201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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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

发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一)购买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和动力;

(二)购买日常办公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三)销售公司自行研发、生产或者经销的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

(四)其他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交易事项。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及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的采购,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能够签订书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

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采购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

耗品,由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的人员审批。

第六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由总经

理或由其授权的人员决定。

第七条 境内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境外不超过 800 万

美元(含 800 万美元)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和竞投标项目由总经理或由其授权的

人员审批;境内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境外超过 800 万美元的产品销售、服务

提供和竞投标项目须经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报董事长审批。但合同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10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 1 亿元人民币以

上的,需报董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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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且

调整幅度不超过 20%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调整幅度超过 20%的,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日常生产经

营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

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条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专门

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不一

致的,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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