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资本:关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7-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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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公司章程》及公

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

是的态度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可为公司提高管

理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

健康稳定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章):黄 健、颉茂华、王 涛

2016 年 7 月 26 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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