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6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接到公
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通知:
东塑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500,000股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为东塑集团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为1年,质押期
限从2016年7月2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该宗质押于201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质押的
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5%。
截止本公告日,东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87,098,559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30.25%,其中已质押股份总数为 155,769,00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83.2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19%。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