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6-12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薛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6 年 7 月 26 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吴
通控股”)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薛枫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薛枫先生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及 2015 年 7 月 2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共计 184.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2016 年 7 月 22 日 43.18 84.38 0.26%
薛枫 大宗交易
2016 年 7 月 25 日 39.67 100.00 0.31%
合计 - 184.38 0.58%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9.0290 1.63% 334.6490 1.05%
薛枫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1.0679 3.80% 1,211.0679 3.80%
合计 1,730.0969 5.43% 1,545.7169 4.8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薛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薛枫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 2016 年 6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100)。截止本公告日,薛枫先生所减持股份数量在减持计
划之内。公司将继续督促其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
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薛枫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后,薛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45.716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薛枫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收购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其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
等承诺。
四、备查文件
1、薛枫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