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6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综上,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的 8,062.6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45.11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球”)进
行增资。该募投项目已通过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加资本实
力和业务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体的利益,是可行也是必要的。募集资金的
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45.11 万元增资天津环球,并用于募投项目实
施。
三、《关于选举宋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闻松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本次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3、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4、经了解,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
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独立董事候选
人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5 家,连任时
间未超过六年。
5、同意提名宋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独立董事
候选人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四、《关于聘任夏顺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许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
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
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
夏顺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明禹 冯均科 闻松泉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