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是公司在保持公司主业发展
的前提下, 通过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把握投资机会,为公司产业整合、并购积
累经验和资源,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利益,本次增资是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
价格参照有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已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的内控制度,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批准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萍 陈明森 孙敏
2016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