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16018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
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
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庆华科 股票代码 00098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孟凡礼 李红梅
电话 04596280287 04596280287
传真 04596280287 04596280287
电子信箱 dqhklhm@126.com dqhklhm@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没有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比上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2,529,101.27 405,794,719.11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80,428.83 -7,161,84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835,919.74 -7,483,74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301,004.89 -14,035,849.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5 -0.0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5 -0.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 -1.43% 3.41%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24,013,594.99 607,476,389.93 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93,612,624.43 482,113,267.45 2.39%
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69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 持普通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普通 股份
比例 股数量 数量
股数量 状态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国有法人 39.34% 51,000,000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 国有法人 15.69% 20,339,700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国家 8.47% 10,980,900 质押 5,490,450
境内非国有
四川万丰商贸大厦管理中心 2.23% 2,892,202
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其他 2.15% 2,787,376
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其他 2.10% 2,727,45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其他 0.77% 999,939
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廖小云 境内自然人 0.45% 581,4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其他 0.43% 558,800
向美珍 境内自然人 0.35% 449,154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林源炼油厂同为中国石油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天然气集团公司全资企业。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明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1、四川万丰商贸大厦管理中心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2,725,00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0%;通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67,19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3%;累
(如有) 计持有公司股票 2,892,202 股,累计持股比例为 2.23%。
2、廖小云通过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 581,4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5%.
(3)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 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加大安全环保管理力度,强化生产受
控管理,保障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公司聚丙烯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完成,产品销售量明
显增加,盈利状况较好。共销售化工产品 17.23 万吨,药品和保健品 30.77 万盒。实
现营业收入 42,252.91 万元,出口创汇 1,701,842 美元,各项税金 1,719.94 万元,
净利润 968.04 万元,总资产 6.24 亿元,每股净资产 3.81 元,资产负债率 20.90%。
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产品出厂合格率和外部抽检合格率均为 100%,环保排放达标,无污染事故事件发生,
员工职业健康状况良好,未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未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董事长:徐永宁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