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股票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2016-102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惠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惠吟女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
人资金需求,陈惠吟女士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937,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股) (股)
陈惠吟 大宗交易 2016 年 7 月 22 日 19.31 3,937,000 1.87
合计 3,937,000 1.8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000,000 7.6 12,063,000 5.73
陈惠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 1.9 63,000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00 5.7 12,000,000 5.7
(高管锁定股)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惠吟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
2、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
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5 年
12 月 9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
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如在股份锁定期(含延长锁定期)违反上述承诺给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的,如转让价格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则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
截止本公告日,陈惠吟女士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陈惠吟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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