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朱洪光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朱洪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职
务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朱洪光先生辞职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
职务。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焦君涵女士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
的同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焦君涵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聘任焦君涵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监。公
司拟聘任高管中任公司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郭卫锋 张梅
2016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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