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6 0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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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长、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

对公司董事长、总裁张彬贤先生辞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张彬贤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

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总裁职务,不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原因与

实际情况一致。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开展及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已经推举

合适的董事代行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我们认为张彬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长、总裁职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总

裁辞职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贾绍华 沙振权 万良勇

2016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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