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招股意向书摘要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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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招股意向书摘要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09,445,5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8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
每股发行价格 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
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8 月 3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总股本为
发行后总股本
1,767,354,347 股
1、 主要股东
本行全部 17 家法人股东均承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亦不由本行回购。
其中,前五大股东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新锦南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阴市长
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还特别承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定股份的承诺 整)。
2、持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按规定的其他持股
员工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
2010〔97〕号文)的规定,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持股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应当承诺:① 自本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② 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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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股总数的 15%,且 5 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持股总数
的 50%。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13 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上述承诺,732 名持股超
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中除 1 名外均已签署上述承诺(该
名内部职工股东持股数为 10.22 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1%)。
(2)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承诺: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的 6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持有本行股份的监事特别承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后
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
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的近
亲属
所持股份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
总数的 15%,5 年内不得超过总数的 50%。
4、其他股东
其余各股东所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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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重 要 声 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时仅应依赖本招股意向书所载的信息。本行并无授权
任何人士向投资者提供与本招股意向书不同的信息。投资者不应将本招股意向
书以外的任何信息或陈述视为本行、主承销商、保荐人或参与承销的任何其他
人士授权发布的信息。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向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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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行法人股东(1)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3)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4)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5)
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6)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7)江阴市振
宏印染有限公司、(8)海澜集团有限公司、(9)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10)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11)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12)江阴市蓝宝
石纺织有限公司、(13)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14)无锡宏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15)江阴飞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江阴市久远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7)
江阴一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承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亦不由本行回购。其中,前五大股东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阴市长达
钢铁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还特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 2010〔97〕号文)的
规定,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应当
承诺:① 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 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且 5 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13 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
已签署上述承诺,732 名持股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中除 1 名外均已签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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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述承诺(该名内部职工股东持股数为 10.22 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1%)。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共 11 人承诺:自本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
且 5 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的 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监事特别承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
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余各股东所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关于本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1、本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经本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根据《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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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
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
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公司用于稳定股价而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行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行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的预案
本行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订了本行上市后三年内的稳
定股价预案: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
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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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其将依据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
施:
(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公司应按
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
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2)其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
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
公司股份计划;
(3)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金额不少
于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
计额的 20%,但不超过 50%。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上述
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
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
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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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行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
施
经本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
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
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
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
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
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
赔偿损失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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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
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
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
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就本行本次发行事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向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
光大证券承诺:如其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其所制作、出具
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
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其将
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公司
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光大证券保证
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其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认定后,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
并督促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
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
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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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其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
勤勉尽责,导致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其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
等方式进行赔偿。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五)本行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14 年 2 月 11 日本行第四届第 12 次董事会和 2014 年 3 月 4 日本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行股票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决策程序: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
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
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本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原则:本行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
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维护本行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利
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本行在每一年度结束后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
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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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
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
法规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
润的,可以进行分红,其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原因说明:本行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如本行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本行董事会在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
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等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根据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
化以及本行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充分
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本行董事会详细
论证后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本行本次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
为了明确本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本行经营
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的指示精神,本行董事会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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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行将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从本行发展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察本行的
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股东要求及意愿以及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
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
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
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并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充分考虑本行的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以及对股东的
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结合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本行在上市后三年内计
划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本行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
现金分红。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
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的情
况下,具体分配顺序是:在弥补亏损和足额预留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
金和一般准备金以后,再按照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3)本行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应遵照以下要求:
①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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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本行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在以现金方式进行股利分配以外,本行还可以股票股利进行分配,在
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具体情况视总体分配方案、业务发展情况和资本充足状况而定。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行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账面未分配利润视实际情况可对老股东进行分配;分配后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及公开发行股票后实现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三、主要风险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
以下重要事项:
(一)受农村商业银行监管政策和本行目前的资产、资本规模较小的约束,
目前本行的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江阴市,在经营中面临一定的区域风险。
(二)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及发展前
景产生影响。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下行
压力较大,若我国经济陷入低迷,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
到不利影响。
(三)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经营模式仍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核心,利息收
入是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趋势
将加剧金融机构之间对存款和贷款的竞争,若本行不能通过提升议价能力和负债
管理能力以及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来应对,本行的盈利水平可能下降。
(四)目前本行被质押的股份占比较高,一旦被质押的股份被拍卖,本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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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股东将发生一定变化,虽然目前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但股东的变
化也可能会对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对本行 2016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XYZH/2016NJA20195)。
2016 年 1-3 月本行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0.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与 2015 年同期相比下降 11.09%。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本行经营状况稳定,主要业务、财务报表项目
无异常变化,经营活动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本行 2016 年 1-3 月份经营
状况稳定,相对同行不存在异常。
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本行的
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当前国家继续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本行
存款、贷款业务保持稳定;受当前经济持续下滑的影响,本行部分贷款质量出现
下降,不良贷款率继续上升,但本行一方面严格把控新增授信的风险,一方面加
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总体上本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未出现大幅下降;税收政策(目
前营改增政策不会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税收负担带来大的影响)不会对本行税收负
担带来大的影响,也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以及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五、2016 年上半年及全年业绩变动预计
本行预计 2016 年度 1-6 月营业收入在 120,000 万元-111,000 万元之间,净利润
在 37,500 万元-35,000 万元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37,500 万元
-35,000 万元之间,即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下
降幅度为 3%-10%之间。(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变动趋势及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预计于 2016 年完成,根据本行的合理预测,本次发行后,本行 2016
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
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 2015 年度,本行已拟定相关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1)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把准市场定位、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
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本行的综合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强化投资者
回报机制;(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出具了
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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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本次发行规模: 209,445,5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85%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 】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 2015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市盈率: 其中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64 元(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股本计算)
【 】元(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值加上预计募集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禁止者除外)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
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
承销方式:
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额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4,792.494920 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
3,401.394920 万元;审计、验资和评估费 561.10 万元;律师费 210
发行费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120 万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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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概况
中文名称: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Jiangyi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住 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孙伟
注册资本: 1,557,908,847 元
二、本行历史沿革
(一)本行历史沿革概要
本行成立于2001年12月3日,系由江阴市辖内7家法人单位、807名原江阴农
联社职工、609名社会自然人共同发起,在承继原江阴农联社资产、负债的基础
上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本行成立时的注册名称为“江阴市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8.1万元,其中,7家法人单位入股2,000
万元,807名职工入股2,446万元,609名社会自然人入股5,572.1万元。本行成立时
主要从事存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和票据贴现等银行业务。2005年5月11日,
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本行更名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本行注册资本增加至24,631.845万元;2006年7月,本行注册资本增
至52,021.3985万元;2008年6月,本行注册资本增至62,425.6782万元。2009年6月
本 行 的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68,668.2456 万 元 。 2010 年 5 月 , 本 行 的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75,535.0534万元。2010年12月,本行注册资本增至113,302.546万元。2013年6月,
本 行 注 册资 本 增至 124,632.7495 万 元 ,截 至 2015 年7 月1 日 , 本行 注册 资 本 为
155,790.8847万元。
(二)本行发展历程简介
1、更名
2005 年 5 月 11 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苏银监复[2005]81 号《关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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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等事项的批复》,同意本行名称由“江阴市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本行取得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的变更
随着本行业务的发展,经监管部门批准,本行目前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吸
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
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结汇、
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主可开展经营活
动)。同月,本行领取了变更后注册号为 32000000004281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3、本行的主要资产和业务变化情况
(1)本行主要资产的变化
2004 年 3 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社
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银发[2003]181 号)、《农村信用社改革
试点资金支持方案与考核指引》(银发[2004]4 号)等文件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
南京分行批准,本行以不良贷款 7,700 万元置换中央银行专项票据 7,700 万元。
2006 年 10 月,本行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南京分行提交了关于申请兑付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请示;2006 年 12 月 7 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向本行兑付了央行专项票据本金,共计人民币 7,700 万
元。
除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外,本行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或收购
等行为。
(2)本行主要业务的变化情况
本行自成立以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其中,重要的新增业务品种主要包
括:获准开办国际业务,获准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资格,获准加入中国人民
银行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获准大额资金结算即时汇兑,获准代客外汇买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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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行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LS 75,743,750 4.86%
2 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LS 75,743,750 4.86%
3 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LS 75,368,750 4.84%
4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LS 75,112,960 4.82%
5 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 LS 69,379,250 4.45%
6 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LS 60,902,415 3.91%
7 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LS 60,223,110 3.87%
8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LS 58,019,503 3.72%
9 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 LS 56,528,737 3.63%
10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LS 45,684,355 2.93%
合 计 652,706,580 41.90%
注:表中“LS”代表社会法人股股东。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李洪耀,李洪耀的配偶和姐姐合计持
有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 66%股权。
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名单:
序号 股东名称 在本行担任的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唐良君 监 事 9,527,046 0.61%
2 徐友才 无任职 7,557,705 0.49%
3 孙正达 无任职 5,859,227 0.38%
4 赵桂英 无任职 5,445,000 0.35%
5 赵建明 无任职 4,905,400 0.31%
姚茂银 无任职 4,769,138 0.31%
谢玉娣 无任职 4,769,138 0.31%
徐文渊 无任职 4,769,138 0.31%
孙志华 无任职 4,769,138 0.31%
6
费庆和 监 事 4,769,138 0.31%
周建华 无任职 4,769,138 0.31%
杨志刚 无任职 4,769,138 0.31%
叶卫春 无任职 4,769,138 0.31%
合 计 71,447,482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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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行总股本为 1,557,908,847 股,本次发行股份不超
过 400,000,000 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本次发行前
后本行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完成后
2016 年 3 月 10 日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社会法人股(17 名股东) 844,883,391 54.23% 844,883,391 43.15%
员工股(767 名) 176,735,406 11.34% 176,735,406 9.03%
自然人股 社会自然人股
536,290,050 34.42% 536,290,050 27.39%
(689 名)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 - 400,000,000 20.43%
合计 1,557,908,847 100.00% 1,957,908,847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本行法人股东:(1)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3)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4)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5)
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6)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7)江阴市振
宏印染有限公司、(8)海澜集团有限公司、(9)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10)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11)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12)江阴市蓝宝
石纺织有限公司、(13)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14)无锡宏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15)江阴飞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江阴市久远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7)
江阴一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承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亦不由本行回购。其中,前五大股东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阴市长达
钢铁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还特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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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 2010〔97〕号文)的
规定,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应
当承诺:① 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 前述锁定期满后,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且 5 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持股总数
的 50%。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13 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均已签署上述承诺,732 名持股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东中除 1 名外均
已签署上述承诺(该名内部职工股东持股数为 10.22 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1%)。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共 11 人承诺:自本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
且 5 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江阴农商银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所持江阴农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的 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监事特别承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
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余各股东所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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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本行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目前本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与担保;买
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客外
汇买卖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主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经营状况
本行所处的江阴市是江苏省重要的经济区域和国内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
一,是长江沿岸重要的港口和制造业基地之一。本行的业务和网络主要集中于
江阴市。成立以来,本行已迅速发展成为江阴市最具规模和实力的商业银行机
构之一,并在江阴市拥有丰富的业务和市场经验、深入高效的营销网络和较高
的品牌认同度。此外,本行在江苏省内的农村商业银行中规模居于前列。目前
本行正积极谋求在其他地区拓展业务的机会,未来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能会采
取多种手段开展与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本行作为扎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服务于地方“三农”经济发展
和当地居民的全国首批三家农村商业银行之一,成立以来,凭借身处江阴、基
础客户、网点渠道等重要资源聚集的区位优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找准
自己的定位,坚定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服务的方向,坚持地方银行为地方
服务的宗旨,强化自身联系“三农”的金融纽带作用,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之中,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壮大农商行事业,保持了快速、健康、稳
定发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总资产、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 904.78
亿元、676.53 亿元和 498.57 亿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的统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江阴地区各项存款余额占江阴市 29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存款总额的 20.45%,位居第一;各项贷款余额占江阴市 29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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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款总额的 17.63%,位列第一。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母公司)涉农贷
款 380.13 亿元(不含贴现),占本行(母公司)贷款余额的 99.50%(不含贴现);
支持农村中小微企业贷款 322.28 亿元,占本行(母公司)贷款余额的 84.35%。本
行已成为江阴地区“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主力军,而且凭借在本土相
当的规模、丰富的市场经验和高效的营销网络在江阴本土拥有较高的品牌认同
度。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江阴地区共拥有 1 家营业部、26 家支行和
47 家分理处、331 台 ATM 自助服务终端,遍布江阴市 10 个镇、5 个街道,另在江
阴市之外设有外地支行 7 家;本行员工已达 1313 人。
2008 年 3 月,本行获准参股靖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9 年 11 月 6 日该
联社改组为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 2008 年 8 月获准作为
发起银行在四川省组建的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登记成立;2008 年 11 月获准作为发起银行在四川组建的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
限责任公司,已于 2009 年 1 月 4 日登记成立。2009 年 10 月 25 日,本行首家真
正意义上的跨地区分支机构——江苏盱眙支行成功开业;2015 年 9 月 6 日,中国
银监会同意本行在常州市设立分行的规划。截至目前,本行共控股发起设立 5 家
村镇银行,设立 7 家外地支行,并拟设立 1 家外地分行,本行的跨区域发展已迈
出了坚实的步伐。
为配合江阴市政府创建全国信息化示范市,2009 年本行作为市民卡主办银
行开发了多功能“江阴市民卡”。此卡是集金融应用、社会保障、小额支付于一
体的实名制图像化智能 IC 卡,作为银行卡使用时,是一种可在国内外中国银联
网络使用的借记卡,具有消费结算、转账汇款、存取现金、代扣日常生活费和投
资理财等功能。可在江阴农商银行、银联商户和银联成员机构等联网终端机上使
用。其依托银联功能,绑定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开发了电子圈存、异地支付交易、
商业消费、代收代付等以信用卡为核心的金融支付功能。
本行一直致力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提高
风险控制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规范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建设。2003
年度~2013 年度,本行在江苏省全省合作金融系统的经营等级管理综合考评中连
续十一年被评为省联社最高等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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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0 年 6 月,本行被认定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家中小银行研究基地;
2010 年 9 月,本行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全国合作金融机构“最佳支持中小企
业贡献奖”;
2010 年 12 月,本行荣获《金融时报》、中国社会科学院 “金龙奖2009~2010
年度最佳农村商业银行” ,是中国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
2011 年 4 月,本行在第七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中荣获“2010 年度最具品
牌影响力农村金融机构”称号;
2012 年 8 月,在上海闭幕的“2012 年陆家嘴论坛”发布“2011 中国金融 500
强”榜单中,本行排名第 112 位;
2013 年度,本行被金融时报社授予“第三届全国十佳农村商业银行”荣誉称
号;在“中国金融 500 强”榜单中,本行排名第 107 位;
2014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地方金融论坛办公室联合金融时报社、中国地方
金融研究院开展的全国性地方金融机构评比活动中,本行获得“中国地方金融
2013 十佳竞争力银行”荣誉称号。
2014 年 11 月,在中国新型金融机构论坛组委会与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联合
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新型金融机构论坛”上,本行荣获“全国十佳支持三农银行”
称号。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每年对全球银行业 1000 强排名中,本行 2010 年度一
级资本位于全球第 763 位,比 2009 年度的 839 位提升 76 位;国内第 81 位,总资
产位于国内第 70 位,资本资产位于国内第 53 位,利润总额位于国内第 76 位,
平均资本利润率位于国内第 8 位,资产回报率位于国内第 8 位,在同级农村商业
银行中名列前茅。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2011 年度,本行一级资本位于全球
银行业 1000 强第 730 位;2012 年度,本行一级资本位于全球 1000 强第 689 位;
2013 年度,本行一级资本位于全球 1000 强第 664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全球银行
中的排名不断上升。
本行的核心业务按客户性质划分包括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及资金运营业务。
在公司和个人业务方面,本行坚持稳健发展的信贷政策,着力于信贷资产结
构、客户结构的优化;公司业务坚持以中小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客户;在巩固和发
展公司业务的同时,本行以中高端个人客户和个体私营业主为目标客户,大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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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展个人业务;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促进营业收入多元化格局的形成,提高综合收
益。本行资金业务的目标是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调整投资组合,提高资
金的收益水平。
在本节中,本行将按照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和资金业务进行分类介绍。
1、公司业务
公司业务是本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是本行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本行
相信,公司业务稳定而持续的增长是本行健康快速发展以及增强竞争力的重要
保证。
本行的公司客户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主要集中于江阴市;第二,主要是
中小型企业;第三,主要是制造型企业;第四,主要是民营企业。本行秉承
“熟悉的市场、了解的客户”的指导方针,每年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明确公
司业务的市场定位策略,制订和调整信贷投向政策和行业组合政策。目前,本
行公司业务的核心客户群为相对成熟或成长较快的中小型企业。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各种公司业务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公司贷款、票据
贴现、公司存款、中间业务及服务、国际业务。
(1)公司贷款
公司贷款一直是本行贷款组合中占比最大的部分。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余额分别达 414.64 亿元、447.50
亿元和 453.90 亿元,分别占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 93.75%、92.47%、91.04%。
a) 流动资金贷款
本行的公司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本行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满
足客户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行也以流动资金贷款的形式提供国内与贸易相关
的短期融资产品。
b) 特色公司贷款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经营特点,本行推出了一系列特色公司贷款产品,如商
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青
年大学生创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
款、08 农贷通、09 科贷通等。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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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款等产品非常适合轻资产型的中小科技企业,可有效缓解其融资难问题。
“08 农贷通”系本行为“三农”企业、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解决生产资
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购销活动中所需要短期流动资金贷
款。该产品办理便利,原则上 7 个工作日内完审批。对纯农业、种养业按不低
于同档基准利率执行。
“09 科贷通”系本行向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发放的科技项目贷款,也包括发放
给科技型企业的一般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对象为经本行认可的高新科技
企业法人。该产品旨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面的投融资服务,审批高效,原则
上在 7 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科贷通中发放的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与企业生产
经营有关的领域;科技项目贷款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
和开发;科技成果移植过程中的中间试验(含工业性试验和小批量投资);引进
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和国产化以及配套产品的开发应用。科技开发贷款
不能用于基建、技改和基础研究。
本行 2013 年开始筹备建设“快贷中心”,快贷中心实行事业部制,专门负责
100 万元以下的小微贷款。2014 年 3 月,本行快贷中心开始试运营,快贷中心针
对小微贷款的特征,进一步简化了贷款审批手续和流程,审批及放款更加快
捷、高效,强化了本行服务小微企业客户的能力。为贴合市场需求和小微企业
拓展要求,本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出“循环贷”业务,还建立“江阴农商银
行小微企业信友联盟”并对会员企业提供“信友贷”免保贷款。
c) 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指按折扣价购买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票据贴现是为客
户提供的短期融资的一种。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本行主要办理票据贴现业
务,本行可将贴现购买的票据向人民银行或获准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其他金融
机构再贴或转贴,从而获得额外流动资金。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票据贴
现余额分别为 57.98 亿元、80.61 亿元和 88.06 亿元,占全部贷款的 13.11%、16.66%
和 17.66%。
(2)公司存款
本行接受公司客户的人民币和主要外币(如美元、欧元、港元、日元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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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存款。公司存款的形式主要包括大额外币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人
民币单位定期存款以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等。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存款
余额分别为 280.54 亿元、289.41 亿元和 304.14 亿元,分别占本行全部存款的
48.09%、45.88%和 44.96%。
(3)中间业务及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各项中间业务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
a) 结算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国内和国际结算服务。本行的国内结算服务主要包括
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款、托收、托收承付、银行承兑汇票。本行的国际
结算业务主要包括进出口议付、出口信用证、出口托收、进口代收、结售汇、
国际汇入汇款和国际汇出汇款等。有关国际结算业务的描述,请参见本节“国际
业务”。
b) 保函服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各种银行保函服务,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付款
保函以及其他类的保函。本行将保函作为本行为公司客户所提供的综合授信额
度的一部分进行管理,担保业务的审批一般履行与本行公司信贷产品相同的信
贷审批程序。
本行还为公司客户提供其他中间业务服务,包括委托贷款及资信证明服
务。
c) 现金管理产品及服务
本行提供多种增值及个性化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服务,包括人民币收付款服
务、账户服务、结算与清算服务等。
(4)国际业务
a) 国际结算
本行向江阴市的进出口企业提供国际贸易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产品和服
务,主要包括:出口议付(主要包括即期出口议付和远期出口议付)、出口托收
(主要包括即期出口托收和远期出口托收)、信用证开立(主要即期信用证开立
和远期信用证开立)、汇出汇款、进口代收、结售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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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b) 融资业务
本行的融资业务服务主要包括:打包贷款、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发票融
资、外汇贷款等。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本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量分别为 36.84 亿美元、
34.39 亿美元和 35.02 亿美元,报告期内本行的国际结算业务稳步增长。
2、个人业务
本行报告期内致力于个人业务的发展,目前个人业务已成为本行发展的核
心业务之一。
(1)个人信贷业务
本行的个人信贷业务主要包括农户个人种养业贷款、农户个人生产经营贷
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形式的产品。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贷款
余额分别为 27.65 亿元、36.42 亿元和 44.66 亿元,占本行全部贷款的 6.25%、7.53%
和 8.96%。
(2)个人储蓄业务
本行接受人民币和外币存款。本行主要向客户提供普通的人民币和外币储
蓄存款、个人结算存款以及教育储蓄存款等储蓄产品。本行充分利用在江阴市
现有 74 个网点,并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具有特色的产品来增加储蓄存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存款
余额分别为 266.77 亿元、302.35 亿元和 332.19 亿元,占本行全部存款的 45.73%、
47.93%和 49.10%。
(3)中间/代理业务
本行为个人提供的中间/代理业务主要包括银证转账业务、异地托收、个人
存款证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保管箱业务、个人外币兑换以及代发工资、代
发企业单位离退休工资、代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代扣学杂费等。代发工
资业务具有拉动储蓄存款、深化客户关系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特点,成为本
行重点推广的中间业务产品。此外,本行还通过提供全面的代收费服务,如水
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代扣蒸汽费、代扣烟草费等,
进一步密切了与客户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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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银行卡
本行向客户提供包括借记卡及贷记卡等银行卡产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共发行 269.37 万张银行卡。本行的人民币借
记卡,不仅可以在国内使用,而且可以通过中国银联网络在若干海外地区使
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借记卡的发卡量为 267.05 万张,借记卡日均
存款总额约为 45.43 亿元。
贷记卡业务将是未来在个人业务方面本行的发展重点之一。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记卡的发卡量为 2.32 万张。
3、资金业务
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业务、债券市场业务和外汇市场业务。
本行发展资金业务的主要考虑包括:平衡资金头寸,满足流动性需求;实现资
产多元化,分散经营风险;尽可能地创造效益;推进产品与业务创新。其中,
流动性需求是目前本行资金业务的首要考虑因素。本行的资金业务由金融同业
部统一开展,并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1)货币市场业务
本行的货币市场业务主要包括:①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短期资金拆借业
务;②通过回购协议买卖证券业务(正回购和逆回购业务)。本行正回购和逆回
购交易的证券主要是国债。
(2)债券市场业务
本行以利率、汇率、信用、流动性及其它风险考量因素来选择投资的债
券。本行主要持有国债以及其它少量的金融债券和重点企业债券。
(3)外汇市场业务
目前本行的外汇业务主要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
和结汇、售汇。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经过近十二年的发展,本行已具有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认同度,逐步确
立了在全国同级农村商业银行板块中的领先地位,并形成了六个方面的竞争优
势:
1、本行已成为江阴地区“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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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作为本土商业银行在区域内独具广泛的客户网络以及深厚的客户关系基
础;
3、作为本土商业银行已发展出广泛的分销网络,并有准确的市场定位;
4、长期的农村金融业务活动所积累的经验及已形成的高效管理体制和严格
的内控能力,有利于推动本行跨区域经营战略的成功实施;
5、具有优势的经营区位和优异的价值创造能力;
6、具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7、具有规模的中、小、微、个人客户群体。
五、发行人的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固定资产原值 935,701 806,279 730,551
累计折旧 372,798 320,036 264,09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固定资产净值 562,903 486,243 466,453
在建工程 139,815 114,225 104,046
合 计 702,718 600,467 570,499
(二)在建工程
单位:千元
本年转入 本年转入 本年其它
时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年末余额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减少
2015.12.31 114,225 170,575 99,962 - 45,022 139,815
2014.12.31 104,046 58,466 17,563 - 30,724 114,225
2013.12.31 112,237 107,411 101,576 - 14,026 104,046
(三)本行主要物业
截至2016年3月18日,本行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1 徐霞客镇峭岐人民路 350 号 1,452.66
fxk10032562 号
2 房权证澄字第 fqy0000643 号 青阳镇桐岐河滨东路 44 号 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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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3 房权证澄字第 HT0010720 号 璜塘镇金凤北路 69 号 1,327.48
4 房权证澄字第 fxg0003231 号 江阴市夏港镇中街 196 号 1,108.41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5 月城镇花园路 15 号 1,186.47
fqy10032551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6 青阳镇人民东路 83 号 1,432.60
fqy10032510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7 璜土镇石庄新街 84 号 1,607.98
fsg10032491 号
8 房权证澄字第 LG0030382 号 利港镇利中街 180 号 1,077.89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9 利港镇西石桥人民路 168 号 1,222.28
fsq10021088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10 申港街道申新路 244 号 931.75
fsg10021095 号
11 房权证澄字第 010709657 号 澄江中路 1 号 23,731.19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12 璜土镇迎宾西路 2 号 928.86
fsg10032582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13 顾山镇香山西路 79 号 3,090.84
fcj10034579 号
14 房权证澄字第 010705930 号 花园路 76 号 402.32
15 房权证澄字第 WL0141853 号 祝塘镇文林富贝路 50 号 3,231.17
16 房权证澄字第 ZT0010230 号 祝塘镇积庆路 8 号 2,308.64
17 房权证澄字第 fgs0000440 号 顾山镇北国环镇路 58 号 1,543.56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18 南闸街道南新街 44 号 1,960.70
fys10040511 号
19 房权证澄字第 fnz0001162 号 南闸镇白玉路 200 号-6 335.22
20 房权证澄字第 fnz0001161 号 南闸镇白玉路 210 号 132.68
21 房权证澄字第 ZT0160144 号 祝塘镇人民北路 4 号 235.39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22 云亭街道太平路 56 号 1,629.62
fys10040223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23 祝塘镇新北路 3 号 137.71
fcj10032628 号
长山胜利村 78 号 B 区 2 幢
24 房权证澄字第 cs0120243 号 309.35
19、20、21 号
25 房权证澄字第 010805798 号 人民东路 52 号 495.14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26 绮山路 80 号 111.1
jy10032709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27 人民东路 251-257 号 2,197.08
jy10032595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28 人民西路 16 号 1,283.91
jy10033064-1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29 人民西路 16 号 92.46
jy1003306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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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30 房权证澄字第 CS0120247 号 长山石牌路 36 号 1,423.00
31 房权证澄字第 YS0453436 号 澄江镇人民东路 52 号 237.94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32 延陵路 550-552-2 号 1,724.61
jy10032762 号
人民中路 255 号 A01、A24、
33 房权证澄字第 010204832 号 167.27
A25、A26
人民中路 255 号 A02-04、
34 房权证澄字第 010204313 号 716.95
20-23、27-34
35 房权证澄字第 010610359 号 虹桥北路 37-41 号 2,948.22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36 华士镇和平街 1 号 1,365.21
fhs10034901 号
37 房权证澄字第 010512193 号 文定路 195、197、199 号 280.98
38 房权证澄字第 010609922 号 朝阳路 97 号 692.144
39 房权证澄字第 010604460 号 虹桥北路 132-134 号 238.08
40 房权证澄字第 010512688 号 体育场路 3 号 909.36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41 周庄镇兴隆南路 42 号 151.2
fhs10034877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42 华士镇人民路 99 号 696.6
fhs10034931 号
43 房权证澄字第 fcj0001732 号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路 125 号 1,364.15
44 房权证澄字第 011100220 号 锡澄路 76 号 233.34
45 房权证澄字第 010610865 号 定波路 6 号 2051 21.27
46 房权证澄字第 010610868 号 定波路 6 号 2053 20.54
47 房权证澄字第 010610841 号 定波路 6 号 2055 21.19
48 房权证澄字第 010610867 号 定波路 6 号 2052 22.65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49 新桥镇新郁中路 35 号 197.41
fhs10017172-1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50 新桥镇新郁中路 35 号 1,077.07
fhs10017172-2 号
51 房权证澄字第 zz0320300 号 周庄北新西路 18 号 1,709.07
52 房权证澄字第 013110494 号 长江路 203 号 6,192.22
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一段 107
双房权证双权字第 0277338
53 号棠湖帝景 1 栋 2 单元 11 229.92
号
层 1102 号
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一段 107
双房权证双权字第 0277336
54 号棠湖帝景 1 栋 2 单元 11 234.08
号
层 1101 号
房地权证 2010 字第 00001275
55 姑孰镇太白中路门市 555 号 632.76
号
4,099.55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江阴市临港新城夏港街道
56 2,545.65
fsg0009301 号 珠江路 198 号
25,234.7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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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4,606.36(地下室)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华士镇华西七村石家坝 103
57 183.6
fhs10034651 号 号
房地权证天(2010)字第公 03
58 天长市炳辉中学西侧 447.24
号
59 房权证澄字第 010201906 号 通江南路 18 号 79.41
双房权证双权字第 0319594 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一段 107
60 82.92
号 号棠湖帝景 9 栋-1 层 17 号
盱房权证盱城镇字第
61 墨香苑 13 幢 2 单元 601 室 140.69
8201006446 号
盱房权证盱城镇字第
62 墨香苑 13 幢 2 单元 602 室 140.69
8201006445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环城南路 199 号-203 号,虹
63 1,807.29
010407380 号 桥南路 234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64 滨江中路 28 号 3,718.93
jy10015839 号
国房权证睢宁字第 睢宁县睢城镇红叶北路西
65 2,738.81
A-05-0681 号 侧
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 29 号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66 三青家苑 1 号商住楼 010 号 448.72
HK348547 号
商铺
房地权证天字第 2013005432 天长市天康大道安康小区
67 101
号 A2 栋 310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68 新桥镇文化路 402 号 106.84
fhs10050459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青阳镇迎秀路 117、119、121
69 2,396.42
fqy10051935 号 号
房地权证 2013 字第 00004679 姑孰镇襄城明珠梅塘秋月
70 107.2
号 10 栋二单元 101 室
房地权证 2013 字第 00004678 姑孰镇襄城明珠梅塘秋月 4
71 126.06
号 栋二单元室 302 室
盱城镇甘泉西路 1 号江苏江
盱房权证盱城镇字第
72 阴农村商业银行盱眙银信 16,210.21
X201410672 号
广场 1 幢 1 室
盱眙镇甘泉西路 1 号江苏江
盱房权证盱城镇字第
73 阴农村商业银行盱眙银信 464.98
X201410673 号
广场 2 幢 101 室
遵房权证仁怀市字第 仁怀市延津街道办事处杨
74 147.48
201400426 号 堡坝社区超一星城
遵房权证仁怀市字第 仁怀市延津街道办事处杨
75 169.21
201400427 号 堡坝社区超一星城
76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文富南路 38 号 143.86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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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证编号 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m2)
jy10089873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77 文富南路 40 号 135.3
jy10089894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78 文富南路 42 号 140.2
jy10088910 号
睢房权证睢宁字第 睢宁县睢城镇文学南路南
79 284.79
A1-03-3082 号 苑小区 3 号楼 13、14、15 室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80 华士镇人民路 1 号 3232.8
fhs10111718 号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81 镇澄路 3830 号 390.54
fsg10105831 号
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 26 号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82 兆南和园 19 号商住楼(别 743.08
HK336320 号
墅)房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1373335 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 100
83 404.78
号 号2栋4楼1号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1373336 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 100
84 404.78
号 号3栋6楼1号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1373338 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 100
85 343.02
号 号 4 栋-1 楼 1003 号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1371982 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 980
86 402.47
号 号1楼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1371983 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 100
87 404.78
号 号3栋2楼1号
双房权证监证字第 1371984 东升街道藏卫路南二段 100
88 404.78
号 号3栋3楼1号
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本行共有 6 处正在使用中的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该 6 处房产目前的情况如下:
房产来源或取得 未取得房产证原 预计取得房 面积
序号 项目
性质 因 产证时间 (m2)
1 仁怀营业用房 外购商品房 在办中 2016 年 463.20
原江阴市农联社
从农业银行江阴
农业银行山观营 产权分割,手续
2 支行分离出来时 待定 1,200.00
业楼 不全
约定分割所得的
财产
海口宿舍(国兴
3 外购商品房 在办中 2016 年 93.34
城 4-1-2002)
海口宿舍(国兴
4 外购商品房 在办中 2016 年 111.60
城 4-1-2003)
1-2-34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房产来源或取得 未取得房产证原 预计取得房 面积
序号 项目
性质 因 产证时间 (m2)
权利人名称登记
5 汇丰大厦 拍卖 2016 年 2,518.93
错误
天长分理处营业
6 外购商品房 在办中 2016 年 301.00
用房
截至2016年3月18日,本行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如下:
土地面积
序号 权证编号 地址 性质
(m2)
澄土国用(2002)字第 0010469 长山胜利村 78 号 B
1 出让 96
号 区 2 幢 19、20、21 号
2 澄土国用(2013)字第 27085 号 绮山路 80 号 出让 18.5
3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0277 号 虹桥北路 37-41 号 出让 900.7
4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0753 号 石庄新街 84 号 出让 783.6
5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0634 号 花园路 76 号 出让 65.9
6 澄土国用(2013)字第 21220 号 南闸镇南新街 44 号 出让 1,209.90
江阴市新桥镇新郁
7 澄土国用(2012)第 15293 号 出让 1001.4
中路 35 号
滨江开发区石牌路
8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3247 号 出让 560.3
36 号
滨江开发区石牌路
9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3248 号 出让 1,108.10
36 号
江阴市顾山镇香山
10 澄土国用(2013)字第 7978 号 出让 5,359.00
西路 79 号
11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4036 号 云亭镇太平路 56 号 出让 530.8
12 澄土国用(2013)字第 23243 号 月城镇花园路 15 号 出让 517
澄江镇人民东路
13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5341 号 出让 1,173.70
251-257 号
14 澄土国用(2013)字第 28119 号 人民西路 16 号 出让 617
周庄镇兴隆南路 42
15 澄土国用(2013)字第 26348 号 出让 48.4
号
周庄镇北新西路 18
16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6974 号 出让 1,371.50
号
璜塘镇金凤北路 69
17 澄土国用(2003)字第 007861 号 出让 1,413.60
号
青阳镇人民东路 83
18 澄土国用(2013)字第 18749 号 出让 1,358.80
号
江阴市徐霞客镇峭
19 澄土国用(2013)字第 26589 号 出让 1,186.80
岐人民路 350 号
20 澄土国用(2013)第 21254 号 华士镇和平街 1 号 出让 391.4
21 澄土国用(2013)第 21244 号 华士镇人民路 99 号 出让 334.7
1-2-35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
序号 权证编号 地址 性质
(m2)
22 澄土国用(2004)第 012953 号 人民东路 52 号 出让 175
23 澄土国用(2004)第 012963 号 人民东路 52 号 出让 84.1
24 澄土国用(2013)第 28123 号 延陵路 550-552-2 号 出让 843
25 澄土国用(2005)第 009063 号 锡澄路 76 号 出让 74.5
人民中路 255 号
26 澄土国用(2005)第 011972 号 出让 37.7
A02-04、20-23、27-34
青阳镇桐岐河滨东
27 澄土国用(2005)第 020674 号 出让 188.6
路 44 号
南闸镇白玉路 200 号
28 澄土国用(2005)第 22166 号 出让 97.6
-6
29 澄土国用(2005)第 22167 号 南闸镇白玉路 210 号 出让 38.6
人民中路 255 号 A01、
30 澄土国用(2006)第 001179 号 出让 8.8
A24、A25、A26
31 澄土国用(2007)第 109 号 澄江镇澄江中路 1 号 出让 8,995.80
文定路 195、197、199
32 澄土国用(2007)第 9991 号 出让 46.8
号
33 澄土国用(2007)第 15986 号 朝阳路 97 号 出让 175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
34 澄土国用(2007)第 15992 号 出让 1,347.20
路 125 号
江阴市夏港镇中街
35 澄土国用(2007)第 16441 号 出让 1,035.00
196 号
36 澄土国用(2007)第 16617 号 虹桥北路 132-134 号 出让 145.9
江阴市顾山镇北国
37 澄土国用(2007)第 16666 号 出让 1,054.80
环镇南路 68 号
38 澄土国用(2007)第 16788 号 体育场路 3 号 出让 400.9
江阴市璜土镇迎宾
39 澄土国用(2013)第 20835 号 出让 212
西路 2 号
利港镇西石桥人民
40 澄土国用(2007)第 17254 号 出让 2,098.00
路 168 号
41 澄土国用(2007)第 17255 号 利港镇利中街 180 号 出让 583.9
江阴市祝塘镇文林
42 澄土国用(2007)第 17591 号 出让 2,629.70
富贝路 50 号
43 澄土国用(2007)第 17667 号 祝塘镇积庆路 8 号 出让 1,904.00
44 澄土国用(2007)第 17717 号 祝塘镇人民北路 4 号 出让 78.5
45 澄土国用(2007)第 17719 号 祝塘镇新北路 3 号 出让 63
46 澄土国用(2008)第 10516 号 定波路 6 号 2051 出让 3.2
47 澄土国用(2008)第 10518 号 定波路 6 号 2052 出让 3.4
48 澄土国用(2008)第 10519 号 定波路 6 号 2053 出让 3.1
49 澄土国用(2008)第 10520 号 定波路 6 号 2055 出让 3.2
50 澄土国用(2007)字第 17199 号 长江路 203 号 出让 2,027.50
51 澄土国用(2006)字第 100003 号 夏港镇新港大道东、 出让 28,032.00
1-2-36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
序号 权证编号 地址 性质
(m2)
滨江路南、长达路西
华士镇华西七村石
52 澄国用(2013)第 21273 号 出让 223
家坝 103 号
天长市炳辉中学西
53 天国用(2010)第公 03 号 出让 340
南角天康大道路北
54 澄土国用(2002)字第 0012166 号 通江南路 18 号 出让 78.8
江阴市申港街道申
55 澄土国用(2008)第 18220 号 出让 968.5
新路 244 号
江阴市申港街道申
56 澄土国用(2008)第 18219 号 出让 942
新路 244 号
姑孰镇太白中路 555
57 当国用(2010)第 0600 号 出让 158.19
号
盱眙县洪武大道与
58 盱国用(2010)第 2864 号 甘泉路交叉口西北 出让 9,581.00
角
盱城金源北路墨香
59 盱国用(2010)第 2899 号 出让 24.2
苑 13 幢 2-602 室
盱城金源北路墨香
60 盱国用(2010)第 2898 号 出让 24.2
苑 13 幢 2-601 室
东升街道棠湖南路
61 双国用(2011)第 12604 号 一段 107 号 1 幢 2 单 出让 100.47
元 1101 号
东升街道棠湖南路
62 双国用(2011)第 12605 号 一段 107 号 1 幢 2 单 出让 98.68
元 1102 号
东升街道棠湖南路
63 双国用(2011)第 12904 号 一段 107 号 9 幢-1 楼 出让 35.59
17 号
环城南路 199-203 号,
64 澄土国用(2011)第 12137 号 出让 86.8
虹桥南路 234 号
江阴市滨江中路 28
65 澄土国用(2012)第 5810 号 出让 3,828.00
号
睢宁县睢城镇红叶
66 睢土国用(2012)第 09507 号 出让 530.81
北路西侧
江阴临港新城石庄
67 澄土国用(2006)第 008283 号 出让 13333.5
办事处启港路北侧
江阴市新城东办事
68 澄土国用(2008)第 16120 号 出让 1063
处龙山大街
天长市天康大道安
69 房地权证天字第 2013005432 号 出让 34.78
康小区 A2 栋 310
70 海口市国用(2013)第 000715 号 海口市龙华区金盘 出让 12089.99
1-2-37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
序号 权证编号 地址 性质
(m2)
路 29 号
71 澄土国用(2013)第 30161 号 新桥镇文化路 402 号 出让 44.4
青阳镇迎秀路 117、
72 澄土国用(2013)第 23831 号 出让 1031.6
119、121 号
姑孰镇襄城明珠梅
73 当国用(2013)第 2502 号 塘秋月 10 栋二单元 出让 17.87
101 室
姑孰镇襄城明珠梅
74 当国用(2013)第 2501 号 塘秋月 4 栋二单元室 出让 21.01
302 室
江阴市祝塘镇人民
75 澄土国用(2012)第 10527 号 出让 3,934.00
南路 62 号
76 澄土国用(2015)第 6803 号 文富南路 38 号 出让 73.4
77 澄土国用(2015)第 7173 号 文富南路 40 号 出让 67.4
78 澄土国用(2015)第 6802 号 文富南路 42 号 出让 69.9
睢宁县睢城镇文学
79 睢土国用(2015)第 25963 号 南路南苑小区 3 号楼 出让 193.22
13、14、15 室
80 澄土国用(2015)第 28262 号 华士镇人民路 1 号 出让 914
81 澄土国用(2015)第 23078 号 镇澄路 3830 号 出让 194.6
截至2016年3月18日,本行租赁房产如下:
序号 承租部门 租赁房屋座落 租赁期限 出租方
泰州市高港区金
2010.09.08-2020.09.
1 发行人 港南路都市佳园 1 薛芬、曹丹
07
幢3号
芜湖县中央公馆
2015.05.25-2019.05.
2 发行人 2-101、2-102、2-103、 韦进
24
2-104、2-105
江阴市华宏装饰
2015.01.01-2025.01.
3 周庄支行 华宏建材市场 材料市场有限公
01
司
周庄镇长寿永安 2014.03.01-2019.02.
4 周庄支行 何菊初
路6号 28
江阴市周庄镇三
周庄镇环周西路
5 周庄支行 无偿使用,无期限 房巷村村民委员
269 号
会
江阴市周庄镇倪
周庄镇倪家巷新
6 周庄支行 无偿使用,无期限 家巷村村民委员
村 881 号
会
1-2-38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周庄镇至公东路 2015.07.16-2018.07.
7 周庄支行 曹玉才
17 号 16
周庄镇东林村陆 2014.05.01-2017.05.
8 周庄支行 朱惠兴
家巷 01
山泉新村 17#商业 2013.03.12-2018.03. 江阴市周庄镇山
9 周庄支行
街转角 11 泉村村民委员会
2015.07.15-2016.07.
10 要塞支行 澄山路 88 号 张朱
14
江阴市丽岛华都 2015.08.01-2020.07.
11 要塞支行 吴国庆
187-11 号 31
澄江镇河北路 395 2014.09.21-2017.09.
12 澄江支行 徐国金
号 20
江阴市澄康路 50 2015.01.01-2017.12.
13 澄江支行 许钦芝
号 31
江阴市澄康路 48 2014.11.01-2017.12.
14 澄江支行 吴晓芳
号 31
江阴市江南农副
江阴市锡澄路 88 2011.03.18-2017.03.
15 澄江支行 产品批发市场有
号 17
限公司
芜湖县湾沚镇荆
2015.05.01-2016.05.
16 芜湖县支行 江东路中央公馆 6 孙仁贵
01
幢 506 室
芜湖县湾沚镇江 2015.04.01-2016.04.
17 芜湖县支行 付俊慧
东路中央公馆 01
芜湖县湾沚镇江 2015.04.20-2016.04.
18 芜湖县支行 钱春
东路中央公馆 20
五墩北路第一山
2014.06.18-2019.06.
19 盱眙支行 别墅南楼 8015、 朱长友
17
8016、8017
华士镇陆桥陆东 2011.05.01-2016.04. 江阴美纶纱业有
20 华士支行
大街 31 号 30 限公司
环城南路花山路 2015.03.22-2016.03.
21 要塞支行 苏丽君
口 22
江阴市绮山路 157 江苏方程电力科
22 要塞支行 不定期
号 技有限公司
江阴市绮山路 157 2015.11.10-2020.11. 江苏方程电力科
23 要塞支行
号2楼 09 技有限公司
泰州市高港新区
2015.03.22-2016.03.
24 高港支行 口岸镇丽都新寓 4 万学权
21
幢 401 室
泰州市高港区永
2015.03.26-2025.03.
25 高港支行 安洲镇永安北路 蔡国华
25
193 号
1-2-39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3.04.01-2016.03.
26 长泾支行 长泾镇泾南新街 周锦贤
31
江阴市浮桥综合
2015.01.01-2017.12. 江阴市澄江镇浮
27 西郊支行 市场二期对外门
31 桥村村民委员会
面房两间
江阴市临港街道
朱家湾花园一村 2015.05.01-2018.04.
28 申港支行 申港村村民委员
东区门卫南 30
会
江阴市澄江镇长 2015.01.01-2017.12.
29 朝阳支行 王涛
江路 75 号 31
共享大厅东侧 3 号 2015.04.01-2016.03. 江阴公路客运有
30 朝阳支行
房 31 限公司
朝阳路 95-1 号一 2015.05.26-2020.05.
31 朝阳支行 史仲宝
层、95-2 号一层 25
青阳镇人民东路 2015.03.08-2020.03.
32 青阳支行 李金仁
242 号、西 244 号 08
2015.03.01-2017.03. 江阴市雨晨机械
33 祝塘支行 祝塘镇新庄路 2 号
01 制造有限公司
2015.03.01-2017.03.
34 祝塘支行 祝塘镇镇北路 2 号 汪国兵
01
江阴市祝塘镇文 2015.01.01-2019.12.
35 祝塘支行 汪人星
林文化路 106 号 31
2014.04.10-2019.04.
36 祝塘支行 祝塘镇新北路 秦洁
09
徐霞客镇峭岐人 2015.01.01-2020.03.
37 峭岐支行 徐永良
民路 448 号 31
云亭镇澄鹿路 20 2015.04.10-2020.04.
38 云亭支行 平道进
号 09
江阴市云亭街道 2015.07.14-2019.12. 江阴市云亭禾美
39 云亭支行
环北路 1 号 31 生活超市
江阴市云亭街道 2015.04.15-2019.12. 江阴市云亭禾美
40 云亭支行
环北路 1 号 31 生活超市
江阴市行政服务
2015.01.01-2017.12. 江阴市行政服务
41 营业部 中心行政服务大
31 中心
厅窗口
天长市仁和南路 2015.04.15-2016.04.
42 天长支行 何俊
天然居 1 栋 906 室 14
江阴市顾山镇香 2015.07.20-2018.07.
43 顾山支行 沈燕新
山东路 29 号 19
上海市浦东新区
2015.05.16-2018.06. 上海森茂国际房
44 发行人 陆家嘴环路 1000
30 产有限公司
号
45 澄丰支行 江阴市江锋路 271 2015.10.01-2021.09. 何美芬
1-2-40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号1楼 30
江阴市江锋路 271 2015.10.01-2021.09.
46 澄丰支行 何美芬
号2楼 30
2015.09.01-2016.08.
47 周庄支行 长寿路 171-177 号 张文杰
31
江阴市名贤路 14 2016.03.01-2021.03.
48 要塞支行 谢逸凡
号 01
2014.01.01-2015.12. 江阴市地方税务
49 营业部 澄江西路 151 号
31 局
高港区丽都新寓 5 2016.02.06-2017.02.
50 高港支行 刘跃忠
幢 1 单元 1002 室 06
由于原租赁合同到期,本行正在办理续租手续的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部门 房屋座落 租赁期间 出租方
江阴市朝阳路 2013.03.20-2016.03.
1 澄江支行 高琴华
137-141 号 19
(四)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1)已取得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类别 注册证号 有效期限
第 36 类 第 3335623 号 2004 年 9 月 29 日-2014 年 9 月 27 日
第 36 类 第 7186118 号 2010 年 9 月 21 日-2020 年 9 月 20 日
(2)正在申请商标
商标名称 申请类别 申请号 申请时间
第 36 类 第 14683085 号 2014 年 7 月 11 日
第 36 类 第 14683181 号 2014 年 7 月 11 日
2、本行的注册域名、通用网址
1-2-41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本行的注册域名
注册域名 有效期至
jybank.com.cn 2021.09.04
(2)本行的注册通用网址
通用网址编号 通用网址 有效期
20080127904055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2007.05-2017.05
3、土地使用权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原值 66,803 66,803 72,143
累计摊销 17,817 16,268 16,449
净值 48,986 50,534 55,694
4、软件
单位:千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原值 62,487 50,496 33,333
累计摊销 28,528 18,036 9,902
净值 33,959 32,460 23,431
六、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的经营范围已经银监会核准并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登记,其
经营范围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行及分支机构获得的业务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许可证
本 行 总 行 已 取 得 江 苏 银 监 局 核 发 的 《 金 融 许 可 证 》( 机 构 编 号 :
B0229H232020001)。本行下属的所有支行和控股子公司均已取得当地银行业监管
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二)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
本行于 2001 年 12 月 15 日已取得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关于开办外汇业务的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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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本行自 2001 年 12 月 3 日成立之日起,获准开办代理保险业务。
七、信息技术
本行信息科技体系为业务运作提供了关键的支持,包括客户服务、交易处理、
风险管理等各方面。
(一)信息科技管理体制
本行已建立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综合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外币业务
系统。
(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
(1)访问控制:
①PIX 防火墙的访问控制设置;②防火墙应用层代理控制设置。
(2)防御功能:
①提供内容过滤;②能防御的 DoS 攻击类型;③支持网络地址转换(NAT)。
(3)管理功能:
管理员进行编写防火墙的安全规则,配置防火墙的安全参数,查看防火墙的
日志等。将进行基于时间的访问控制。
①本地管理;②远程管理;③带宽管理;④负载均衡特性;⑤应用安全管理。
2、灾难备份系统
本行制定了《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处理方案》。根据
金融电子化建设规划,本行于 2008 年 6 月 6 日建成了灾难备份系统,该系统已
达到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重要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划指南》五级标准。
八、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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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行相信,本行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独立
本行系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人已根据金融企业的特点和管理规范要
求,建立了包括信贷管理、资金营运、特殊资产管理在内的完整的业务体系。
而且本行的资产均由本行独立拥有,不存在本行股东违规占用本行资产的情
况。
2、人员独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行的行长、副行
长(含分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兼任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的
高级管理人员;本行的董事长未兼任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的法定代
表人。主要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兼任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务。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行领取薪酬,也未在与本行业
务相同或相似的、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本行在劳动、人事、工资
管理方面独立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本行员工均与本行通过签订
劳动合同等方式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
3、财务独立
本行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本行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
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均完全独立于股东,独立做出财
务决策。本行依法独立设立账户,未与任一股东共用账户。
本行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本行税务登记证号为澄地税
登字 320281732252764 号。
4、机构独立
本行的营业和办公机构与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
形,也不存在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干预本行机构设置的情况。
本行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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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
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5、业务独立
本行独立从事《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
业务。据本行所知,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行上述关于独立性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二)同业竞争
截至本次发行前,由于股东持股分散,本行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
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多数投票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本行不存在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商业银行与内
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目前本行的关联方包
括:
(1)关联自然人
包括:
①持有本行 5%股份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本
行无持股 5%以上的股东;
②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③本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委员(副行长、风险管理部正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
总经理、合规部总经理)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关联法人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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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① 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法人。目前本行无持股 5%以上的股东;
② 本行控股子公司。
③ 受本行内部人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关联法人包括:
序号 关联法人名称 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第五届董事兼行长任素惠之近亲属为其法
1 江阴市玻璃钢船厂
定代表人
本行第五届董事兼董秘陆建生之近亲属为其董
2 江阴市双骏特种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事长
3 江阴市月城现代彩印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董事邹朝军之近亲属为其总经理
4 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董事龚秀芬为其财务总监
5 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费庆和之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本行第五届监事费庆和近亲属为其执行董事兼
6 江阴开源非织造布制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7 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楚健健为其董事长
8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楚健健为其副董事长
9 江阴弟兄塑胶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楚健健之近亲属为其总经理
10 江阴双马服饰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唐良君为其执行董事
11 江阴奔达服饰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唐良君为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12 江阴市一斐服饰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陈协东为其董事长
13 江阴市元博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陈协东之近亲属为其董事长
14 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李秋雁为其法定代表人
15 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李秋雁之近亲属为其董事长
16 江阴市远大布业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监事赵建华之近亲属为其执行董事
本行第五届监事赵建华之近亲属为其董事长兼
17 张家港保税区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18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本行第五届董事范新凤为其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本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委员马学锋之近亲属任其
19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关联交易
(1)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江阴市月城现代彩印有限公司 - 118 150
江阴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268 996
江阴市扬子江纺织物资有限公司 630 1,092 1,114
江阴市蓝宝石纺织有限公司 2,,281 3,758 3,256
江阴蓝宝石制衣有限公司 - 88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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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阴市谷展商贸有限公司 - 4,055 5,355
江阴市得长贸易有限公司 - 1,037 3,697
江苏融泰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92 3,948
江阴双马服饰有限公司 765 785 499
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 1,851 1,531 1,993
江阴市夏港长江拆船厂 3,071 5,881 5,733
江阴市无缝钢管总厂 1,528 3,021 3,336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9,109 10,842 7,995
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 340 6,712 3,357
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 12,570 11,954 12,970
江阴市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
江阴奔达服饰有限公司 - - 125
江阴市长江化工有限公司 313 603 393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1 417 1,466
江阴市远大布业有限公司 259 244 227
江阴市金属制管厂 1,545 2,938 2,777
江阴开源非织造布制品有限公司 - 829 1,047
江阴弟兄塑胶有限公司 658 601 978
江阴市昊志纺织有限公司 595 1,019 887
江阴市塑金科技有限公司 630 1,092 1,112
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4,044 4,301 -
江阴市一斐服饰有限公司 478 267 -
合计 40,688 65,345 64,016
占当期利息收入的比例 0.94% 1.53% 1.55%
报告期内本行对上述企业的平均贷款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对关联企业的平均贷款利率 5.78% 6.53% 6.65%
对全部客户的平均贷款利率 6.40% 7.10% 7.20%
5.35%(2015 年 3 月 1 日起)
5.10%(2015 年 5 月 11 日起) 6.00%;
同期 0.5 年~1 年期贷款的基
4.85%(2015 年 6 月 28 日起) 5.60%(2014 年 6.00%
准利率
4.60%(2015 年 8 月 26 日起) 11 月 22 日起)
4.35%(2015 年 10 月 24 日起)
注:报告期内本行的贷款主要为1年期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故表中采用1年期贷款基准
利率进行比较。
本行对关联方的贷款均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对关联方的贷款条件均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进行,不存在贷款条件优于一般贷款的情形,且均采取了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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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方式,不存在信用保证的情况,综上,报告期内本行对
关联方的贷款利率公允、合规。
(2)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向关联法人支付的存款利息: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关联法人 2,387 1,859 1,459
合计 2,387 1,859 1,459
占当期利息支出的比重 0.12% 0.09% 0.07%
(3)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江阴市月城现代彩印有限公司 - - 2,000
江阴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 - 12,000
江阴市扬子江纺织物资有限公司 - 15,000 15,000
江阴市蓝宝石纺织有限公司 - 58,000 48,000
江阴蓝宝石制衣有限公司 - - 8,000
江阴市谷展商贸有限公司 - - 95,000
江阴市得长贸易有限公司 - - 52,000
江苏融泰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60,000
江阴双马服饰有限公司 12,000 12,000 12,000
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27,000
江阴市夏港长江拆船厂 - 98,000 98,000
江阴市无缝钢管总厂 - 49,000 49,000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176,000 178,000 178,000
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 - 115,000 115,000
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 145,000 192,000 192,000
江阴奔达服饰有限公司 - - -
江阴市长江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 31,307 39,190
江阴市远大布业有限公司 4,000 4,000 3,000
江阴市金属制管厂 - 50,000 50,000
江阴开源非织造布制品有限公司 80,000 - 13,000
江阴弟兄塑胶有限公司 13,000 10,000 13,000
江阴市昊志纺织有限公司 - 14,000 14,000
江阴市塑金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 15,000
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68,000 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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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阴市一斐服饰有限公司 8,000 5,000 -
合计 536,000 954,307 1,120,190
占当期末贷款总额的比例 1.08% 1.97% 2.53%
(4)存款余额
单位:千元
关联方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关联法人 242,937 222,263 227,122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关键管理人员 32,536 29,687 17,991
合计 275,473 251,950 245,113
占当期末存款余额的比例 0.41% 0.40% 0.42%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行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行于日常业务中与关键管理
人员进行正常的银行业务交易。报告期间,本行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及余额单
笔均不重大。本行本年度所计提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6)关联方租赁
本行华士支行向关联方江阴美纶纱业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江阴市华士镇陆
桥陆东大街 31 号房产用于营业,租期为 2011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
租金为每年 20 万元。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从上述关联交易统计情况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
小,而且上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当时市场环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进行,
对本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行现任董事
姓名 在本行任职 国籍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孙伟 董事长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任素惠 董事兼行长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陆建生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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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邹朝军 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龚秀芬 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陈强 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范新凤 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程 斌 独立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6.02.03~2017.07.30
康吉言 独立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耿强 独立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宋超 独立董事 中国 董事会 2014.07.31~2017.07.30
(二)本行现任监事
姓名 在本行任职 国籍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宋萍 职工监事、监事长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缪淡国 职工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赵建华 职工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费庆和 非职工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楚健健 非职工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陈忠 非职工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唐良君 外部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李秋雁 外部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陈协东 外部监事 中国 监事会 2014.07.31~2017.07.30
(三)本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在本行任职 任职期间
任素惠 行长 2014.07.31~2017.07.30
仲国良 副行长 2014.07.31~2017.07.30
卜新锋 副行长 2014.07.31~2017.07.30
金 武 副行长 2014.07.31~2017.07.30
王 峰 副行长 2014.07.31~2017.07.30
吴 开 副行长 2014.07.31~2017.07.30
陆建生 董事会秘书 2014.07.31~2017.07.30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在本行领取报酬情况:
2015 年度在本行领取薪酬金
姓 名 职务
额(万元)
孙 伟 董事长 104.26
任素惠 董事、行长 97.58
陆建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 93.63
宋 萍 监事长、职工监事 87.90
缪淡国 职工监事 76.43
赵建华 职工监事 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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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15 年度在本行领取薪酬金
姓 名 职务
额(万元)
仲国良 副行长 89.16
卜新锋 副行长 92.13
金 武 副行长 91.69
吴 开 副行长 96.68
王 峰 副行长 96.67
注:本行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为 15 万元(含税),其他董事、监事每人每年津贴为
5 万元(含税)。
十、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简介
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行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LS 75,743,750 4.86%
2 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LS 75,743,750 4.86%
3 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LS 75,368,750 4.84%
4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LS 75,112,960 4.82%
5 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 LS 69,379,250 4.45%
6 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LS 60,902,415 3.91%
7 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LS 60,223,110 3.87%
8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LS 58,019,503 3.72%
9 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 LS 56,528,737 3.63%
10 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LS 45,684,355 2.93%
合 计 652,706,580 41.90%
注:表中“LS”代表社会法人股股东。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达钢铁”)的董事长为李洪耀,李
洪耀的配偶和姐姐合计持有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亿商贸”)
66%股权。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李洪耀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长达钢铁
的股权,长达钢铁与嘉亿商贸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该十位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7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任锦华,住所为江阴市滨江西路 551 号,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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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的领域除外);矿业、能源、交通、基础设
施、高新技术投资开发;金属及金属矿、纺织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
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28,107.98 万元,净资产为 90,163.91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8,242.63 万元。(未经审计)
2、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前身为江阴新锦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2 月 23
日,2008 年 5 月更为现名,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成,住
所为江阴市南闸镇新庄村,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限制、禁止的领域除外);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建筑装饰(以上项目按
资质证经营);金属门窗、塑料门窗的制造、加工、销售;建材、水电材料、丁
腈皮结、皮圈、印染导带、工业运输带的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9,567.87 万元,净资产为 20,744.54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461.29 万元。(未经审计)。
3、江苏省华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汤国华,住所为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镇澄路 1298 号,经营范围: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针织品、纺织品、服装、建
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及金属矿的销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38,262.98 万元,净资产为 75,572.00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3,576.32 万元。(未经审计)
4、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
洪耀,住所为江阴市滨江西路 388 号,经营范围:热轧带肋钢筋、钢材的制造、
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28,949 万元,净资产为 174,919
1-2-52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215 万元。(未经审计)
5、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7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孙志华,住所为江阴市临港新城申港镇澄路 1299 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
项目为煤炭批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为金属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销
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42,939.39 万元,净资产为
158,681.93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18,182.95 万元。(未经审计)
6、江阴市爱衣思团绒毛纺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杨仁荣,住所为江阴市顾山镇国东村,经营范围:绒线、毛纱、毛条、特
种天然纤维纱线、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针织品、纺织品、工
业用棕榈油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5,806.08 万元,净资产为 21,430.93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844.53 万元。(未经审计)
7、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2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为赵正洪,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曙新村巷门头 63 号,经营范围为:各种
布匹的染色及整理;针纺品、纺织品、纺织面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的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7,885.86 万元,净资产为 58,108.89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5,771.10 万元。(未经审计)
8、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1 年 12 月 13 日,前身为三毛集团公司,2003 年 9 月更名
为海澜集团公司,2006 年 10 月更名为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
1-2-53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建平,住所为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8 号,经营范围
为: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纺织专用设备配件、机械设备、
五金产品、玻璃制品、工艺品、一般劳保用品(不含国家限止、禁止类)的销
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本公司内部供电、供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下
设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海澜大酒店。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该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 2,990,598.31 万元,净
资产为 1,126,242.44 万元,2015 年 1-11 月实现净利润 319,577.80 万元。(未经审计)
9、无锡市嘉亿商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0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2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
洪金,住所为江阴市滨江西路 368 号,经营范围:针织品、纺织品、纺织原料、
服装、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及金属矿、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再生物资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限制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2,749.12 万元,净资产为 41,154.86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551.58 万元。(未经审计)
10、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1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12,426.39408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周江,住所为江阴市镇澄路 3456 号,经营范围为:镀锌钢丝、钢绞线、钢
丝绳及相关金属制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8,805.43 万元,净资产为 42,892.90
万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989.68 万元。(未经审计)
十一、发行人的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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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总资产 90,478,408 83,586,442 76,044,232
总负债 82,964,237 77,038,963 70,333,9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234,315 6,259,715 5,447,164
存款余额 67,653,212 63,083,422 58,332,098
贷款余额 49,856,568 48,391,859 44,229,07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504,301 2,362,205 2,288,585
利息净收入 2,370,543 2,252,724 2,176,64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3,859 55,619 64,111
投资收益 29,033 24,192 19,630
汇兑损益 17,062 12,490 10,364
其他业务收入 18,016 17,180 17,840
营业支出 1,616,947 1,501,750 1,101,277
营业利润 887,354 860,455 1,187,308
净利润 814,925 851,363 1,027,1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4,499 817,924 999,722
3、主要财务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015 年度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13 0.5228 0.52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2.01 0.5175 0.5175
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014 年度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12 0.5250 0.52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2.91 0.4798 0.4798
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013 年度
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64 0.6417 0.64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9.33 0.6319 0.6319
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本表中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是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1-2-55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同时,表中指标均系引用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相应项目计算而得。
4、资本净额及结构
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 2012 年第 1 号)的口径计算的资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核心一级资
748,132.77 689,984.74 651,501.93 591,748.13 568,681.95 514,066.31
本净额
一级资本净
748,132.77 689,984.74 651,501.93 591,748.13 568,681.95 514,066.31
额
总资本净额 813,140.91 752,762.58 705,630.40 642,810.24 622,253.37 565,128.42
风险加权资
5,813,104.66 5,545,814.55 5,070,797.87 4,842,650.78 4,748,893.31 4,534,436.39
产合计
核心一级资
12.87% 12.44% 12.85% 12.22% 11.98% 11.34%
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
12.87% 12.44% 12.85% 12.22% 11.98% 11.34%
足率
资本充足率 13.99% 13.57% 13.92% 13.27% 13.10% 12.46%
(二)主要监管指标
单位:%
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监管指标
值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本充足率 ≥10.5 13.99 13.92 13.10
资本状况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2.87 12.85 11.9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2.87 12.85 11.98
流动性比例 ≥25 85.98 52.8 39.63
流动性
流动性缺口 ≥-10 -2.94 -3.05 -2.24
不良资产率 ≤4 1.26 1.11 0.77
不良贷款率 ≤5 2.17 1.91 1.19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
信用 ≤15 9.84 7.09 8.05
中度
风险
单一客户贷
≤10 4.30 4.18 4.75
款集中度
全部关联度 ≤50 3.30 3.67 16.15
盈利 成本收入比 ≤45 31.59 35.96 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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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能力 资产利润率 ≥0.6 0.94 1.07 1.37
资本利润率 ≥11 11.59 13.89 19.08
拨备覆盖率 >100 169.72 171.97 236.63
拨备情况
贷款拨备比 ≥2.5 3.68 3.29 2.82
注:(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2)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后的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后的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00%。
(4)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5)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未使用不可撤销承诺)÷到期流动性资产×100%。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流动性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流动性负债的差额。
(6)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7)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8)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9)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10)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
商业银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
和国债金额。
(11)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
(12)资产利润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100%。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与期末资产总
额的平均值。
(13)资本利润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
的平均值。
(14)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100%。
(15)贷款拨备比=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各项贷款余额 x 100%。
(三)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1)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本行总资产分别为
760.44亿元、835.86亿元和904.78亿元。2015年末本行总资产较2014年末上升8.25%,
2014年末本行总资产比2013年末增加9.92%。
(2)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负
债余额分别为 829.64 亿元、770.39 亿元和 703.34 亿元。本行负债总额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增加 59.25 亿元,增长比例为 7.69%,2014 年末比 2013 年末增加了 67.05
亿元,增加了 9.53%。
1-2-57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2015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3 年度,本行净利润分别为 8.15 亿元、8.51 亿元
和 10.2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15 亿元、8.18 亿元和 10.00
亿元。
2015 年较 2014 年,本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0.03 亿元,变化
不大;2014 年较 2013 年,本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1.82 亿元,减
少的主要原因为:(1)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
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本行部分客户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部分经济风险显现;(2)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趋势将加剧金融机构之间对
存款和贷款的竞争,导致本行的利差空间收窄。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2016 年 1-3 月的相关财
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审计机构审阅。信永中和对本行 2016 年 1-3 月的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阅,包括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XYZH/2016NJA20195)。
本行属于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为存贷款息差,经营活动不存在明
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2016 年 3 月末,本行存款余额为 691.67 亿元,较 2015 年
末约增加 15.14 亿元,增长 2.24%;2016 年 3 月末,本行贷款余额约为 493.77 亿
元,较 2015 年末约减少 4.79 亿元,约降低 0.96%。本行存、贷款规模变动较小。
2016 年 1-3 月本行存贷款利率基本维持上年水平,亦未出现金额重大的贷款或债
券投资类资产损失事件。
2016 年 1-3 月本行营业收入为 60,0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07%;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79 万元,与 2015 年同期相比下降 11.09%。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本行经营状况稳
定,主要业务、财务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经营活动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
节性。总体而言,本行 2016 年 1-3 月份经营状况稳定,相对同行不存在异常。
本行 2015 年度 1-6 月营业收入 123,176 万元,净利润 38,846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8,527 万元。经本行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本行 2016 年度 1-6
1-2-58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月营业收入在 120,000 万元-111,000 万元之间,净利润在 37,500 万元-35,000 万元
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37,500 万元-35,000 万元之间,即营业收
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为 3%-10%之间。
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间,本行
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当前国家继续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
本行存款、贷款业务保持稳定;受当前经济持续下滑的影响,本行部分贷款质
量出现下降,不良贷款率继续上升,但本行一方面严格把控新增授信的风险,
一方面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总体上本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未出现大幅下降;
税收政策(目前营改增政策不会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税收负担带来大的影响)不会
对本行税收负担带来大的影响,也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本行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盈余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其中法定
盈余公积金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 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
资本的 5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一般准备;
(4)向股东分配利润。
上述盈余公积中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和一般准备的提取比例根据每年的经营
状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会决定。本行不在弥补本行亏损和提取盈余公
积金和一般准备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本行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25%。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红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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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本行 2014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上市后三
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其分红规划容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行将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从本行发展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察本行的
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股东要求及意愿以及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
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
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
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并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充分考虑本行的成长性、未来业务发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以及对股东的
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结合本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本行在上市后三年内计
划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本行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
金分红。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
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的情况
下,具体分配顺序是:在弥补亏损和足额预留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
和一般准备金以后,再按照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3)本行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应遵照以下要求:
①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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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本行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在以现金方式进行股利分配以外,本行还可以股票股利进行分配,在董
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实施,具体情况视总体分配方案、业务发展情况和资本充足状况而定。
2、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3 年 2 月 22 日,本行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以本行截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在册股本总额 1,133,025,460.00 元
为准,按税前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并派送现金 1.5 元(不足 10 股以现金派送)。
2014 年 3 月 4 日,本行第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以本行截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在册股本总额 124,632.7495 万元为
准,按每股 0.20 元(含税)进行现金分红。
2015 年 2 月 13 日,本行第十六次股东大会(即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本行截至 2015 年 2 月 18 日在册股
本总额 124,632.7495 万元为准,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8 元(含税),并以盈余公
积金向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
2016 年 3 月 7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不分
红,也不进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该分配方案将提交本行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行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账面未分配利润视实际情况可对老股东进行分配;分配后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公开发行股票后实现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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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行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上市方案。根据发行方案,本行本次拟发行 209,445,500 股 A 股,本行拟使用本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的金额为 92,390.21708 万元。
本行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本
行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将得以提高,有利于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和
风险抵抗能力,有利于促进本行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大力推动业务创新和
调整,进一步提高本行的业务创新能力和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有利于全面提升
本行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把本行建设成为“立足江阴、践行普惠
金融标杆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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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行业务有关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贷业务是本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目前本
行业务中涉及该类风险的包括授信、债券投资等业务。
若融资授信人不能按协议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本行将面临遭受损失的可能;
由于本行业务经营受资本规模及经营地域限制,授信业务在客户集中度与地区集
中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由于本行保证贷款比例较高,从而面临保证贷款
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的风险。
如果本行所投资的债券的发行人发生履约危机,导致其不能如约履行还本付
息义务,则本行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收益将受到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体现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当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的
期限不匹配、结构不合理,而商业银行不能及时调集资金头寸时,可能导致流动
性不足而面临支付风险。
3、操作风险
本行不能保证本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能充分抵御所有的信用
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行无法保证所有员工能够完全遵循或正确应用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方面的新政策和新制度。
本行的业务活动扩张计划也将影响本行推行和保持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
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也受到本行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和管理体系的限制。
4、合规风险
本行无法确保将来在任何时点都能遵守有关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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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准则及要求,也无法确保不会因此受到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
5、区域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本行在新的市场中增设机构,将面临管理和客户培育风险,如果市场开拓达
不到预期效果,或者管理能力跟不上区域经营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到新设分支机
构的经营效益。
6、信息技术风险
本行无法确保当主要信息技术系统或通讯网络出现故障或全部瘫痪时,本行
的业务活动不会发生实质性中断。该等故障可能会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本行未能有效、及时地改进和提升信息技术系统,将会对本行的竞争力、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异地新设机构中,如果对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完善,也将影
响到本行区域经营的业务拓展与市场声誉。
7、稳定和拥有人才的风险
本行的经营成效依赖于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优秀的员工,本行员工,尤其是经
营管理层和核心专业人员的流失,可能会对本行的市场声誉、经营管理和业务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
8、法律纠纷风险
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牵涉有关法律纠纷,该等纠纷通常因
本行视图收回本行借款人的欠款或因客户或其他索赔人对本行提出索赔所致。本
行无法保证本行牵涉的任何诉讼或其他纠纷的判决或裁定对本行有利。本行牵涉
的各种法律纠纷还可能是本行面临额外的风险和损失,可能损害本行声誉及增加
经营成本。
2016 年 4 月,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嘉兴分
行”)以本行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汉诚民
村镇银行”)违反《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协议》,未在票据回购到期日及时将票据
回购款划给恒丰银行嘉兴分行,导致恒丰银行嘉兴分行作为代理行向其他商业银
行卖断所涉票据而产生垫付票款利息损失或部分自行买断所涉票据而产生垫付
资金利息损失为由起诉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要求宣汉诚民村镇银行赔偿其垫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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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息损失,并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赔偿其资金利息损失。本行认为,上述诉讼所涉
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均系票据中介冒用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该
案判决宣汉村镇银行承担赔偿的可能性较小;且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为有限责任公
司,本行在该子公司出资额为 1050 万元,因此该诉讼案件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但该诉讼案件仍存在一定的法律纠纷风险。
9、声誉风险
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存款人、贷款人和整个市场的信心至关重要,如果
发生客户不满或猜疑,甚至出现负面报道或传闻,将可能导致本行客户流失,对
业务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本行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声誉风险管理,并能
够积极有效处置个别声誉风险事件,报告期内,公司声誉情况整体稳定,未造成
重大声誉风险影响。但声誉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本行不能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有
损本行声誉的事件,或者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本行名声和声誉可能受
到损害,进而对本行业务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部分自用或租赁物业权属不完整带来的经营风险
本行部分租赁物业的土地和房产的正式权属证明尚未取得,而本行部分租赁
物业也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如果本行不能以可接受的条件重新找到合适的替代
场所,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11、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对经营业绩、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0〕4 号)的规定,本行及控股子公司(除句容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金融业务收入营业税率为 3%。依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
税〔2011〕101 号),本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 号)、《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
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 号)规定,宣汉诚
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兴化苏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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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类 2%、次级类 25%、可疑类 50%、损失类 100%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
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财税〔2011〕5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四川省国家税
务局公告 2012 年第 7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4 年第 15 号),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目录范围内,因此享受西部大开发 15%企业所
得税税率优惠。
上述税收优惠事宜,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已向相关税务部门报备。该等税收优
惠政策未来可能发生变化甚至取消,本行不能预见未来如何变化或何时取消,如
果该等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本行未来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2年3月2发布的财金(2012)20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行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
且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由于一般准备从税后
利润中计提,本行未分配利润将可能因此减少。
(二)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1、同行业竞争风险
本行与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扩张、经营业
绩和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存贷款的利差收入,而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
市场风险是由于利率、汇率的波动对资产负债表表内与表外项目价值产生的可能
损失所形成的风险。在市场化环境下,利率和汇率的波动,将导致与银行债权、
债务和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可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
目前我国利率政策的制定、利率水平和种类的调整均由人民银行调控和管理,国
家利率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造成影响,加上当前银行不能
直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避险,银行不得不面临较大的利率政策风险。
3、政策风险
本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面临着金融监管政策、货币政策、会计与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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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政策等调整给本行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三)其他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实施市场化经济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可能因行业或地区的不同
而做出调整,本行不一定能受惠于所有的措施。
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将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经济
周期性波动有政府政策外因推动的结果,也有产业发展内生周期性的循环因素,
由于市场饱和和产业升级,产业的周期性特征比较明显,传统产业被新兴产业所
取代成为发展趋势。此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可能会对经济增长
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我国经济因为任何原因而陷入低迷状态,本行的资产质量、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都将受到相应不利影响。
2、本行受到我国政府外汇管制政策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人民币兑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不断变动且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及
其他因素的影响。本行目前在将大额的外汇兑换成人民币之前尚需获得国家外汇
管理局的批准。这些因素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本充足率和运营
比率的合规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经济、政治事件重大变化可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全球经济总体呈良性发展的格局,但发达国家的经济危机或地区政治冲突可
能对全球一体化经济日渐紧密的我国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商业银行的经营
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股权质押比重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行股东质押的股份合计 595,012,227 股,占本行股
份总数的 38.19%,占比较高。目前本行被质押的股份较分散,且主要存在于法人
股东,该部分股东经营稳定,其所持本行股份不会因质押而不稳定,但是,一旦
未来本行被质押的股份被拍卖,则本行的股东将发生变化,尽管目前本行不存在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但股东的变化可能会对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等产生一定
的影响。
5、未作盈利预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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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本行未对发行当年的盈利作出预测,这将对投资者判断本行发行当年的经营
前景造成一定影响。
6、投资股市的风险
本行股票发行上市后,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受本行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的影响,
同时还要受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政策的调整、整体
市场估值水平的变化、投资者心理预期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商务合同
目前本行的重大商务合同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实际贷款余额最大的前二十名借款人的借款
合同情况如下:
贷款余额 担保
借款单位 贷款合同号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元) 方式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73,700,000 2015/7/17 2016/7/16
2014012500GD200179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28,500,000 2015/7/14 2016/7/13
2015012500GD200100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36,500,000 2015/6/18 2016/6/15
2015012500GD200213 贷款
客户 1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150,000,000 2015/11/3 2016/11/2
2014012500GDD200148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6,300,000 2015/7/17 2016/7/16
2015012500LJB20605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5,000,000 2015/3/20 2016/3/19
2015012500LJB20568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3/9/24 2018/8/28
2013011400DJB2000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4/1/10 2018/12/25
2014011400DJB20003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79,000,000 2015/5/7 2016/4/28
客户 2 2015011400GD20022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抵押
50,000,000 2013/6/27 2018/6/18
2013011400DJD2000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5,000,000 2014/1/10 2018/7/5
2014011400DJB20003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5,000,000 2014/1/10 2017/7/5 保证
1-2-68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贷款余额 担保
借款单位 贷款合同号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元) 方式
2014011400DJB20003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 2014/1/10 2016/12/5
2014011400DJB20003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 2014/1/10 2017/12/5
2014011400DJB20003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5,000,000 2013/9/24 2017/12/5
2013011400DJB2000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 2013/9/24 2016/12/5
2013011400DJB2000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 2013/9/24 2017/6/5
2013011400DJB2000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抵押
10,000,000 2013/6/27 2017/7/1
2013011400DJD2000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抵押
20,000,000 2013/6/27 2017/12/10
2013011400DJD2000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抵押
5,000,000 2013/6/27 2016/7/1
2013011400DJD2000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抵押
10,000,000 2013/6/27 2016/12/1
2013011400DJD2000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 2013/9/24 2016/6/5
2013011400DJB2000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48,000,000 2015/10/29 2016/10/28
2015012500LJB20648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客户 3 10,000,000 2015/3/17 2016/3/16
2014012500GD200156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60,000,000 2015/12/31 2016/7/31
2015012500LJB20669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50,000,000 2015/8/12 2016/8/11
2013013300GD200158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65,000,000 2015/4/14 2016/4/13
2013013300GD200134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客户 4 23,000,000 2015/5/28 2016/5/27
2015013300GD200267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60,000,000 2015/7/2 2016/7/1
2014013300GD200217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15,000,000 2015/7/30 2016/7/29
2013013300GD20015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客户 5 200,000,000 2015/12/31 2016/1/30
2015010400LJB20569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客户 6 200,000,000 2015/12/31 2016/1/30
2015013300LJB21113 贷款
1-2-69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贷款余额 担保
借款单位 贷款合同号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元) 方式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客户 7 200,000,000 2015/12/31 2016/1/29
2015011500LJB20198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客户 8 200,000,000 2015/12/31 2016/1/29
2015011400LJB21693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5/4/30 2020/4/20
2015012700DJB20001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46,000,000 2015/4/29 2020/4/20
2015012700GD200186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4,000,000 2015/4/30 2019/11/30
2015012700DJB20001 贷款
客户 9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40,000,000 2015/4/30 2018/11/30
2015012700DJB2000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5/4/30 2017/11/30
2015012700DJB2000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40,000,000 2015/4/30 2019/7/15
2015012700DJB2000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0 2015/4/30 2017/7/15
2015012700DJB2000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5/9/2 2016/9/1
2015013200LJB2095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客户 10 60,000,000 2015/10/13 2016/10/12
2015013200LJB20958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00 2015/12/31 2016/1/29
2015013200LJB2099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95,000,000 2014/5/13 2017/5/12
2014011800LJB2047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45,000,000 2014/5/30 2017/5/29
2014011800LJB20494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40,000,000 2013/9/29 2016/9/29
2013011800LJB2037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 2014/5/13 2016/5/13
2014011800LJB20471 贷款
客户 11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 2014/5/13 2016/11/13
2014011800LJB2047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 2013/9/29 2016/3/29
2013011800LJB2037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 2014/5/30 2016/11/30
2014011800LJB20494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 2014/5/30 2016/5/30
2014011800LJB20494 贷款
客户 12 澄商银高抵借字 20,000,000 2014/8/22 2015/8/5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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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贷款余额 担保
借款单位 贷款合同号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元) 方式
2014013200GD20030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5,000,000 2015/4/17 2015/10/16
2015013200LJB20886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4/9/19 2015/9/18
2014013200LJB20798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5/7/3 2016/7/1
2015013200LJB2093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4/10/20 2015/10/19
2014013200LJB20808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30,000,000 2014/8/8 2015/8/5
2014013200GD200299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0 2015/12/31 2016/1/30
2015010400LJB20570 贷款
客户 13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00 2015/12/11 2017/12/10
2015010400LJB20555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质押
75,000,000 2015/11/4 2016/10/28
2014013200GZ200017 贷款
客户 14
澄商银高质借字 质押
75,000,000 2015/11/4 2016/11/3
2014013200GZ200016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5/11/12 2016/11/11
2015012800LJB20936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客户 15 50,000,000 2015/12/8 2016/12/7
2015012800GD200273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80,000,000 2015/4/30 2016/4/28
2015012800LJB20824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2,000,000 2015/9/15 2016/10/14
2015012500LJB20628 贷款
澄商银高抵借字 抵押
18,000,000 2014/11/25 2016/5/20
2014012500GD200197 贷款
客户 16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00 2015/12/31 2016/7/30
2015012500LJB20670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10,000,000 2015/9/18 2016/10/17
2015012500LJB2063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5/12/24 2016/12/23
2015012600LJB21151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0 2015/1/30 2016/1/29
2015012600LJB20922 贷款
客户 17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5/2/9 2016/2/2
2015012600LJB20927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5/9/29 2016/9/28
2015012600LJB21101 贷款
1-2-71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贷款余额 担保
借款单位 贷款合同号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元) 方式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50,000,000 2015/7/31 2016/6/30
2015012600LJB21069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84,000,000 2015/12/18 2016/12/16
2015013200LJB20979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客户 18 2,500,000 2013/11/15 2016/5/1
2013013200DJB20009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92,500,000 2013/11/15 2016/11/1
2013013200DJB20009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98,000,000 2015/8/18 2016/8/17
2015010600LJB20470 贷款
客户 19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78,000,000 2015/4/10 2016/4/8
2015010600LJB2041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5/11/30 2016/9/28
2015011400LJB21656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5/11/2 2016/9/29
2015011400LJB2163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5,000,000 2015/11/30 2016/11/29
2015011400LJB21657 贷款
客户 20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5/9/24 2016/7/28
2015011400LJB21612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30,000,000 2015/6/17 2016/3/30
2015011400LJB21533 贷款
澄商银合同借字 保证
20,000,000 2015/5/15 2016/4/28
2015011400LJB21499 贷款
(二)诉讼与仲裁事项
1、涉及贷款的诉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涉诉贷款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共 10 笔,
涉诉贷款总金额为 2.71 亿元,涉诉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的(万 诉讼阶 减值准备
单位 第一被告 其他被告 管辖法院 五级分类
元) 段 (万元)
江阴市东达
江阴东达印染 服饰有限公
周庄 4200.00 江阴法院 审理 1,681.14 次级
有限公司 司、顾东明、
包红艳
靖江市中泰典 破产程
朝阳 3000.00 靖江法院 2,150.00 次级
当有限公司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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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标的(万 诉讼阶 减值准备
单位 第一被告 其他被告 管辖法院 五级分类
元) 段 (万元)
江阴市华源
无锡市兆顺不
科技有限公
青阳 锈中板有限公 3000.00 无锡中院 执行 1,272.83 次级
司、杨兆顺、
司
吴平女
友邦(江苏)
营业
聚氨酯新材料 刘琤、陈丽 3000.00 江阴法院 审理 1403.48 次级
部
有限公司
江阴友邦聚
氨酯有限公
友邦(江苏)
营业 司、江阴安
聚氨酯新材料 3000.00 江阴法院 审理 1183.85 次级
部 兆五金制品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刘琤、陈丽
江苏佰泰置业
盱眙 3000.00 盱眙法院 执行 2150.6 次级
有限公司
无锡市兆顺
不锈中板有
限公司、江
江苏华电电气 苏三鑫电子
申港 2500.00 江阴法院 执行 1156.6 次级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张根华、钱
建秀、何文
彪、余洪亚
江阴明大化
友邦(江苏)
营业 工有限公
聚氨酯新材料 2000.00 江阴法院 审理 802.61 次级
部 司、刘琤、
有限公司
陈丽
设备抵押、
江阴市银达
江阴市双达钢 来塑料制品 破产程
璜塘 1800.00 江阴法院 939.48 次级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序
诸生明、张
丽惠
江阴市宝业
江阴佳源金属 针纺有限公
华士 1600.00 江阴法院 审理 1216.74 次级
制品有限公司 司、徐林法、
王静霞
上述诉讼均属本行正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产生的纠纷,本行正在进行的诉讼
不会对发行人财产、财务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或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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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导致本行不能继续合法存续或正常经营的情形。
2、其他诉讼
(1)事件背景
2015 年 7 月,经本行内控自查,本行控股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前任行
长吴国建和业务营销部主任王永华涉嫌接受贿赂并致票据中介冒用宣汉诚民村
镇银行名义开立同业账户和买卖票据。本行协同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立即向当地
公安报案,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目前,吴国建与王永华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
员受贿罪被捕,事件尚在公安、银监、人民银行等部门调查之中。
(2)诉讼情况
2016 年 4 月 11 日,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寄发的七
张传票和应诉通知书。根据该七份民事起诉状,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原告或恒丰银行嘉兴分行)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宣汉诚民村镇银行
(被告),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合作
协议》,委托原告代理被告作为票据回购式转贴现业务的申请人,向第三方办理
代理回购业务;由于被告在所代理票据回购到期日未按时将回购票据票面金额汇
入原告指定账户,导致原告作为代理行向其他商业银行卖断所涉票据而产生垫付
票款利息损失或部分自行买断所涉票据而产生垫付资金利息损失。诉讼请求为: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所涉票据业务总额产生的垫付利息合计 50,459,401.13 元,并依
据所涉票据业务总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原告垫付票据
款次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期间,所产生的资金损失赔偿合计 147,531,770.02 元。
上述 7 件案件总的诉讼标的额为 197,991,171.15 元。针对该诉讼,宣汉诚民
村镇银行已经聘请诉讼代理律师积极应诉。
(3)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及案件对本行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未开庭审理,本行已经组织本行和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相关人员
会同诉讼代理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
根据本行自查,上述诉讼所涉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均系票据中介冒用宣汉诚民
村镇银行名义从事的票据买卖;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均受到
限制,其不具备票据交易主体资格,实际也未从事过任何票据回购业务,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亦无任何票据回购业务收入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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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2016 年 6 月 6 日,本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票据纠纷案对公司经营影响的意见》的决议,认为
该案判决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承担赔偿的可能性较小;且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为有限
责任公司,本行在该子公司出资额为 1050 万元,因此该诉讼案件不会对本行的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尽管如此,为保护本行中小股东利益,本行法人股东已经承诺:如该案件导
致宣汉诚民村镇银行或本行损失,由全体法人股东承担。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和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该
案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本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法
律障碍。
3、本行在报告期内接受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6 年 5 月 27 日,四川银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6]2
号),查明本行子公司双流诚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双流村镇银行”)
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未经任职资格许可,拟任董事长、拟
任行长和拟任行长助理在尚未取得行政许可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履行高管职权,
对该等行为处以罚款 20 万元;对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进行核销,未按照规定
程序核销贷款,无贷款核销档案资料,对该等行为处以罚款 25 万元。上述两项
违法违规行为合并处以罚款 45 万元。
经比对四川银监局对发行人的处罚金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处罚适用标准,双流村镇银行上述处罚适用的是前述法律
条文所确定的处罚中的较低处罚标准,据此,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和发行人律师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本行子公司双流村镇银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所涉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罚款金额合计 45 万元,不属于情节严重
的行政处罚事项,也不会对双流村镇银行和本行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对本行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事项外,本行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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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本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
住 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
邮政编码:214431
联 系 人: 陆建生
联系电话:(0510)86851978
传 真:(0510)8685006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保荐代表人:魏贵云 刘海涛
项目协办人:周 平
项目经办人:张向红 刘钦 王杰 张晶晶
电 话:(021)22169999
传 真:(021)22169344
(三)本行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532-2 号 D 栋 5 楼
负责人:王凡
经办律师:许成宝 潘岩平
电 话:(025)83304480
传 真:(025)83329335
(四)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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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叶韵勋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宏青 张玉虎
电 话:(025)83721271
传 真:(025)83716000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二、本次发行及上市的重要时期
内 容 时 间
1.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6 年 7 月 26 日
2.初步询价日期 2016 年 7 月 28 日和 2016 年 7 月 29 日
3.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6 年 8 月 2 日
4.申购日期 2016 年 8 月 3 日
5.缴款日期 2016 年 8 月 5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
6.股票上市日期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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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保荐人暨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查阅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8:30-11:30,13:30-16: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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