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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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6-01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 401 会议室举行。召开本次董事

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以邮件、快递、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公司董事长赵汉新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6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5 万股,并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结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了 3705 万

1

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11,111 万股增加至 14,816 万股,公司的注册

资本由 11,111 万元整变更为 14,816 万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集中优化资源

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 万台电机及 2500 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和“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惠山区惠山新城风泽路与锦惠路交叉口西北侧,公

司已以自有资金购置约 100,146 平方米土地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用

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供投资收益,维护公司

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委托

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

为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增加

公司收益,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 2.8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该 2.8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并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管理层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孙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拟

提名丁玉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

丁玉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

公司薪酬水平,拟定 201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5 万元(税

前)。本次津贴调整方案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保障独立董事正常

履行职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

4

附件:丁玉强简历

丁玉强先生,男,汉族,身份证号:412901196701191518,中共党员。毕业

于德国哥廷根大学博士。2004 年 4 月至今,担任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教授;2013 年至今,担任教育部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5 年至今,

担任国家集成电路材料创新联盟理事;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无锡阿科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德国马普煤炭研究所博士后;德国哥廷根大学博士

后。曾获江苏省组织部颁发的 333 工程学术带头人;无锡市颁发的优秀教育工作

者。

丁玉强先生已于 2016 年 3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证书编号为 410136。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未持有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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