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7-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1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8 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 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25 日。

2、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柯亚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范永海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路 18 号(公司证券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

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军、陈露蓉

联系电话:0574-88661525

传真号码:0574-88661529

电子邮箱:chenlr@cnbaosi.com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4、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签字的《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41。

2、投票简称:鲍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关于补选柯亚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议案 1 1.00

董事的议案》;

议案1中 <关于补选柯亚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1

子议案① 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范永海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议案 2 2.00

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2中 <关于补选范永海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2.01

子议案② 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

(2)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1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分配给 1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1 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2,有 1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分配给 1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1 位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 选举票数

《关于补选柯亚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

案》;

1.1 <关于补选柯亚仕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范永海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2

议案》

<关于补选范永海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1

案>

附注:

1、股东可以将票数分配给1位候选人,也可以在多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鲍斯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