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4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
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将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
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目前只开展对银行理财产品、
货币基金、股票指数基金(只用于与相应股票指数期货进行套利)的投资,暂不
从事前述其他投资行为。”修改为“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
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
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连云港如
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增加
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
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投资低风险
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提出对现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
修改前的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选吴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有关规定本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对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五、审议《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选叶陈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有关规定本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对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陈刚先生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决定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
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候选人简历
吴向东,男,1970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市对外经贸公司地方工
业分公司副经理、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裁、
常务副总裁,现任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远大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向
东先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17,978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叶陈刚,男,1962 年 7 月出生,湖北蕲春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南开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曾任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副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现任对外经贸大学中国金融学院博士生
导师、对外经贸大学会计与审计研究所所长、国务院学位办审计专业硕士指导委
员会委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秘书
长。叶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