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九次会议关于增选董事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向东先生、叶陈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程序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吴向东先生、叶
陈刚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张静璃、余春生、张双根、李 华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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