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关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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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6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无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货

币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

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在不超过

10 亿元的额度内购买无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现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上述 10 亿元的投资总额度

外,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和浮

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

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 3 亿元的额度内投资金融机构发

行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1

3、投资品种

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投资范围不

包含新股申购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4、投资期限

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投资

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的情况下,使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

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作为理财受托方。财

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

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的安全。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

确保资金安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2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将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

互独立;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

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

关的信息;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

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运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资理财

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在批准的

额度内滚动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603,928 万元,赎回理财产品 579,928 万元,取得

收益 259.1 万元,尚有 24,000 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意见

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

量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远大物产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和浮动

收益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但任一时

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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