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关于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暨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25 2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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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完成过户登记

暨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10,180,000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6%)转让给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裕恒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3,751,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9.70%)转让给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恒丰管理”)。

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华仁世纪集团转让给永裕

恒丰投资的110,180,000股股份已于2016年7月1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16

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6年7月25日,公司收到华仁世纪集团的通知,协议转让给永裕恒丰管理的

63,751,4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华仁世纪集团持有公司106,100,080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16.14%),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梁福东先生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永裕

恒丰投资、永裕恒丰管理合计持有公司173,931,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6.46%),

永裕恒丰投资、永裕恒丰管理共同的实际控制人周希俭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永裕恒丰投资、永裕恒丰管理将严格遵守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限售的有关要求,并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

期限另有要求的,将根据该等要求执行锁定。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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