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
我们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
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国投科创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以及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方正富邦创融浙商之星1号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九鼎佑丰科创技术中心(有限合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拉动企业设备投资,带动产业升级,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金融资
本优势,延伸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投资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九鼎佑丰科创技术中心(有
限合伙)。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尚 谷正芬 钟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