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63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接到公司
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
2、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王友林先生计划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以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7,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属个人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27)。
3、本次增持实施情况:2016 年 7 月 22 日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期间,王友
林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185.92 万股,增持均价为 15.87 元/股,本次增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5%。
本次增持前,王友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35,501.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7%;本次增持后,王友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35,687.75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8.32%。
4、后续增持计划:根据本次增持计划,王友林先生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未
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
份金额在内)不高于 7,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股份金额在内)。
5、王友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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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7、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将继续关注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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