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财务顾问”)作为四川浩物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股份”、“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主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对浩物股份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前期停牌和信息披露情况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5
号)。公司于2016年4月2日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18号)。公司因筹划的重大事项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于2016年4月11日
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0号)。
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16-29号),申请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发布了《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43
号),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47号),披露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标的公司、交
易对手方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等。
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发布了《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6-51号),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16-52号),申请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浩物股份拟向标的公司成都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嘉润”、
“标的公司”)的相关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成都嘉润合计51%股权,并
计划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自公司停牌之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
(1)公司与标的公司相关股东目前就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以及交易
细节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
(2)公司自停牌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目前公司与标的公司相关股东对交易对价、交易方式等具体细节在进一步协商中,同
时各中介机构正在基于对标的公司所做的尽职调查出具相关报告,本次交易的各项细节有
待确定。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
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预计自停牌
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6年9月2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草案),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有关各方将继续
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延期复牌的时间安排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并于2016年6月27日召
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发布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6-43号)及2016年6月28日发布的《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6-51号)。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最晚将在2016年9月2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五、光大证券关于浩物股份继续停牌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浩物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积极推进之中。但由于本次交易所需商
讨细节较多,相关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
性。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及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浩物股份已于2016年6月6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浩物股份继续停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
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光大证券认为公司停牌期间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信息披露具有
真实性。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复杂性和方案推出的不确定性,公司继续停牌具
有合理性,并且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时间合理,自公司停牌首日起累计6个月内复牌具有
可行性。光大证券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于承诺
期限内尽快复牌。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