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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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9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价格由 5.82 元/股调整为 5.79 元/股,对应发行股票数量

由不超过 302,405,498 股调整为不超过 303,972,366 股。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 年 7 月 25 日召

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

过 302,405,498 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6,000 万元(含本数),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5.82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

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

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 = 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 + 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分配以总股本 1,393,448,10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本

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 41,803,443.18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7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7 月 7 日。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5.79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5.82 元/

股-0.03 元/股=5.79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303,972,366 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底价)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302,405,498 股×5.82 元/股)÷5.79 元/股

= 303,972,366 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

无变化。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

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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