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6 11: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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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编号:2016-03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现对该公告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重要提示”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为人民币 0.02204 元”更正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

币 0.0232 元”。

2、原“二、利润分配方案”中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

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公司先按 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204 元。”更正为“(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

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

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32 元。”

特此更正。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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