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编号:2016-03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现对该公告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重要提示”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为人民币 0.02204 元”更正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
币 0.0232 元”。
2、原“二、利润分配方案”中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
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公司先按 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204 元。”更正为“(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
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
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32 元。”
特此更正。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