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2,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
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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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8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8
月 2 日。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声明本次实施权
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
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8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8 月 2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 18 号
咨询联系人:田艳
咨询电话:0451-82307136
传真电话:0451-82367253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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