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 2016-058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议案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20 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9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9,840,271 股,占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62.441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39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24,332,6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8.94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2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4,843,282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60.604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22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9,335,68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10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 人,所持(代理)股份 4,996,98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837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7 人,代表股份 4,996,9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37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事
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王勇、褚飞、张忠杰、王传启、赵勤、温
国旺、蔡登明、张刚、赵一环)回避了表决;具体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8,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3,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二《同意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8,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3,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
议案四《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
壳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六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4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8,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3,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七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八《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3,600 股,
5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九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
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8,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
议案十一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
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36,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 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二 《关于为本次收购境外资产及目标公司融资安排增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02,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8,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4%;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万贝律师事务所指派邓懿律师、王俊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7
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