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6-08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07月22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2016年07月25日上午
10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
集,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为公司
服务年限较长,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溯自于1992年,是一家全国性的注重专业
品质和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业务涉及资本市场、审计、
税务、评估、工程、咨询等多个专业领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成都、南京、宁波、无锡、
香港等重要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资本市场、审计、
税务、评估、工程咨询、内部控制与风险咨询、IT审计与IT咨询、人力资源咨询、
会计服务、专业培训、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1、公司拟聘任的审计
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2、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8月10日下午14:50在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武
夷山路路口青岛广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傲海星城会议室召开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的《深大通:关
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