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被否决议案的情形,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24 日—2016 年 7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融合北路 266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永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5,259,1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8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3,022,4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2.38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23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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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165,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28,6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23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444%。
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59,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常娜娜律师、邵丽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