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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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6-037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通知,中国电子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中船重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全部中电广通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752 号),现将批复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中国电子将所持中电广通 17631.4950 万股股份转让给

中船重工。

二、本次转让完成后,中电广通总股本不变,其中中船重工(SS)

持有 17631.49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3.47%。

三、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中电广通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公开交易

价格合理确定。

四、请按照 19 号令等有关规定,维护国有权益,促进中电广通

健康发展。

五、请相关方持本批复及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六、请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在国

资委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中船重工作为收购人,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跟进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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