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海运 编号:临 2016-053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及参会
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黄启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拟对《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有关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详细情况请见《中昌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6-054)。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同意该事项并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该事项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并于 6 月 10 日开始施行。
公司根据交易所制定的业务指引,制定了《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次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董事会认为该制
度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该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班子全权处理该事项
相关事宜。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此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6-05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