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
拟审议的《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我们认为:
雪迪龙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参股公司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思路创新公司”)签署商品销售协议,向其销售环境监测设备。本次新
增雪迪龙与思路创新公司的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的
业务拓展需要,将有利于公司增加销售收入,有利于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同时,
有利于思路创新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
行。合同交易定价将与市场价格无明显差异,定价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
允、合理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谢青 刘卫 周黎安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