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6- 06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
简称“反馈意见回复”),经审核发现,公告中关于中国台湾地区的表述不明确,
容易引起歧义。为此,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更正,所涉及的更正内容包括:
1、在反馈意见回复前文增加“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指中国、国内、
境内系特指中国大陆地区”的提示。
2、将反馈意见回复正文中“台湾”明确列示为“中国台湾”,将部分“中国”
明确列示为“中国大陆”,将部分“国家”明确列示为“国家和地区”。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