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3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和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和 2016-032),披露了本公司日前参与某 PCCP 采购项目的竞标,确定公司中标该工程Ⅰ标,
中标金额人民币 548,028,138.22 元。
近日,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了《某工程PCCP管材采购Ⅰ标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合同双方
买方:某建设管理局
卖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
3、合同标的:某工程Ⅰ标 PCCP 管材采购
项目工程现地建厂、PCCP管材(含钢管及各型管件)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出
厂、运输以及管材的现场交货、服务等。
4、合同金额:人民币伍亿肆仟捌佰零贰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贰角贰分(548,028,138.22 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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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该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2015年度,公司未与该工程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某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Ⅰ标
2、合同金额:人民币伍亿肆仟捌佰零贰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贰角贰分(548,028,138.22元)
3、交货进度:本项目进场日期2016年7月20日,卖方应按投标承诺按期完成现地建厂和相
关手续办理,并在2016年9月28日前具备管材批量生产条件。
4、合同价格和付款
(1)预付款:本工程设置工程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中标合同金额(扣减暂
列金)的10%;材料预付款为中标合同金额(扣减暂列金)的30%。其中工程预付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金额为预付款总金额的40%;第二次支付金额为预付款总额的60%。
(2)工程进度结算应按照某建设管理局颁发的相关的《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卖方应在
每月底,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
料,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支付比例向监理机构提交月进度报表,办理结算支付手续。
卖方应在每批次结算价款办理时,向买方提供相应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金:按5%计算,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39.45%。该工程预计总工期36
个月,年均合同执行金额182,676,046.07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46.48%。
该工程的履行预计将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好的影响。
2、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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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
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
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某工程PCCP管材采购Ⅰ标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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