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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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

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二、《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符合《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风

险,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三、《公司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公司此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促使公司借助专

业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同意公司此

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葛明、卓福民

2016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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