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先锋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先锋电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7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8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371,75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和保荐费
35,300,000.00元后,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336,450,000.00元。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7,931,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8,518,200.00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审
亚太验字(2015)02006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先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1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19,872 滨发改体改[2015]005 号
2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84 滨发改体改[2015]006 号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410 滨发改体改[2015]007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800 -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
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
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
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
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
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
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
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获得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先锋电子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公司 2016
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先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运作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综上,中航证券同意先锋电子拟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
4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德林 谢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5 日
5